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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记者王雅洁从北京出发

11月19日,国务院国资委对外公布了中央企业法制工作建设布局构想。

记者从国资委获悉,下一步,国资委将着力推进两种制度的建立。

一、继续推进公司整个法律顾问管理制度,积极参与“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相关改革任务的执行,在立法层面进一步确定公司法律顾问的组织体系、职责范围和总法律顾问的职责定位、职级待遇等。 二是探索完善公司法律顾问考核制度,加强与相关部委的信息表达协调,研究建立公司法律顾问能力考核体系,逐步构建公司法律顾问的专业技术晋升途径,统一发挥全国性公司法律顾问协会的作用。

“国资委发力央企法律顾问制度建设”

从具体公司来看,目前很多中央公司都专门下发文件,确定特别措施,加强子公司的高层责任。 其中,69家中央公司将法制工作纳入子公司绩效考核。

国资委副主任黄淑和表示,面对宏观经济下滑、市场诉求不足、产能过剩、融资价格失衡等不利因素,中央公司要平衡短期增长和长期快速发展将更加困难。 此外,中央公司面临着日益严峻的内外部法律挑战。 从国内市场监管来看,市场准入、公平竞争的统一规范更为严格; 从国际经贸规则来看,对国有公司的特殊制约将逐渐加大。 在这些挑战面前,中央公司只有相信守法的方法,才能让公司的巨船在市场经济中随波逐流,在全球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国资委发力央企法律顾问制度建设”

据权威数据显示,截至去年9月底,中央公司全系统建立总法律顾问制度的户数达到2584户。 集团和重要子公司的总法律顾问专任率接近80%。 中央公司全系统法律顾问队伍超过2万人,其中持证上岗率达83%。 中央公司集团和重要子公司的规章制度、经济合同、重要决策三大法律审查率分别达到99.98%、99.68%、99.6%,公司因自身违法违规引起的重大法律纠纷案件明显减少。

标题:“国资委发力央企法律顾问制度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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