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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记者周洲从北京出发

3月26日,美国、欧盟、日本落地中国稀土出口限制案初裁结果,裁定中方败诉。

据世界贸易组织( wto )网站介绍,专家小组支持中国保护国内可用资源的权利,但中国对稀土出口实施的出口税、管制措施违反世贸组织规定,同时保护资源的必要手段,即资源保护手段符合规定

记者在查阅初裁报告时发现,专家组认为中方对资源产品的出口税和出口配额违约。 目前,稀土出口环节主管部门中国商务部正在对世贸专家组进行初步裁决。 根据世贸组织的手续,中国可以考虑在60天内是否上诉。 如果中国提出上诉,世贸组织上诉机构将在三四个月后进行最终裁决。

一位不愿指名道姓的业内人士对《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表示,目前行情不太好,即使出口关税和出口配额被取消,对稀土公司和领域的影响也不大。

稀土出口配额之争

事实上,初裁的结果并不意外,去年1月30日中国9种原材料案败诉,预告了稀土事件的结局。 从某种意义上说,稀土事件是原材料出口事件的继续。

在原材料案件诉讼的进行中,业界预测同样是资源产品的稀土将成为下一个目标。

《每日经济信息》记者查阅了专家组初裁报告摘要,认为稀土事件也确实如业界所料,违反了中方对资源产品的出口税和出口配额。

目前,中国对稀土实行30%的出口关税。 专家对此表示,中国“资源保护说”的抗辩“令人难以接受”,中方认为,出口制度的设计不能解释为保护人类、动植物的生命和健康,实现环境目标做出了“实质性的贡献”。

专家小组表示,中方只对出口产品征收出口税,不对国内费用征税。 另外,没能合理说明出口税率的明确标准及其对生产的具体影响。 这是因为不符合《1994年贸易总协定》20条b款和序言的要求。 关于稀土出口配额,专家小组认为,中国的抗辩未能说明与自然资源的保护有关。

中国引用《1994年贸易总协定》第20条g款的例外规定进行答辩说,要满足这一规定需要两个条件。 一是可能采取的与自然资源保护相关的措施。 二是这类措施将与限制国内生产和费用的措施一起实施。

专家承认,中国有权持续采用自然资源,充分说明中方存在综合保护稀土资源的政策,但出口配额不是防止走私和非法开采稀土的必要措施,无法防止稀土非法开采和生产的国内费用 他认为,“稀土出口配额管理稀土供应、保障国内市场稳定供应、防止投机性购买是基于产业政策的考虑,与保护稀土资源无关”,可能会引发刺激性的负面信号。

““保护资源说”未被接受 中国稀土案初裁败诉”

关于抗辩的第二个条件,专家小组认为,没能说明中国的稀土出口配额是与国内的生产限制和费用措施一起实施的。

专家组在报告摘要中表示,中方也未能说明稀土出口配额与国内生产限制和费用措施相结合以保护稀土资源。 出口配额与国内生产或开采配额的产品范围和公布事项的差异、出口配额的分类方法、国内外费用限制的不均衡、出口配额与国内开采、生产配额开始实施时期的不一致等,表明稀土出口配额未能与国内管制措施一起实施。

““保护资源说”未被接受 中国稀土案初裁败诉”

专家称,翻船的可能性很低

参与此案的业内人士向《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表示,即使上诉,9种原材料方案也是前车之鉴,因此此案翻案的可能性不大。 但另一些业内人士认为,中国吃亏的是出口税和出口配额政策分别由财政部和商务部制定和管理,是政府行为,世贸组织管理的是政府,是国与国之间的贸易行为。 “如果这种权限由协会或公司颁发,世贸组织将无法管理。 ”稀土事件的发生,是由于体制不健全和政策指导失误造成的。

““保护资源说”未被接受 中国稀土案初裁败诉”

20世纪90年代,由于国家外汇短缺,稀土作为重要的工业原材料和资源承担着出口交换任务。 稀土的价值主要体现在终端产品上,从手机、电脑到高精锐的装备制造业和军工产品,中国都赶不上日本。

“市场支持产业化技术而不是原料。 ”该人士表示,遗憾的是,中国开始走资源出口的道路,没有走科技产业的道路。 “中国的资源特征没有转化为经济特征,政府在投资导向方面只偏重于中间工业用品。 ”

另外,稀土认为应继续实施总量开采限制,但国内治理向市场化取向转移尚需时日。 关于对领域和公司的影响,和9种原材料方案一样,我认为没有太大的影响。 当初,欧美控诉中国限制原料出口是在初级产品牛市、上述原料供不应求的背景下发生的,但目前初级产品行情并不火热,因此取消出口关税和出口配额对领域和公司影响不大,反而是走私通过关税取消来回收。

标题:““保护资源说”未被接受 中国稀土案初裁败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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