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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记者李彪从北京出发

目前,中央财政安排的生态补偿资金投入已经很多,但与目前生态补偿需要处理的问题相比,生态补偿资金的投入仍存在一定的差距。

昨天( 2月17日)全国人大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对《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落实生态补偿机制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报告》的审议意见表示,在扩大生态补偿资金投入的基础上,有关部门积极探索市场化生态补偿路子,开展碳排放权、排污权、水权交易等行业试点

值得注意的是,水权交易问题已讨论多年,但进展缓慢。

对此,全国人大环资委员会法案室副主任王凤春在接受《每日经济信息》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国家也在考虑推进水权交易,但水权交易的推进难度很大,水利部光将水权总量指标分配到地方并不容易完成。”

考虑设立生态补偿专项资金/

《每日经济信息》记者了解到,此前,国务院办公厅致函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转递国家发改委关于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生态补偿机制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报告。 报告指出,下一步,有关部门将进一步完善生态系统功能区转移支付制度和禁止开发区域引诱性补助政策。

去年4月,国家发改委主任徐绍史在第十二届全国人大第二次会议上做《国务院关于生态补偿机制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时指出,中央财政安排的生态补偿资金总额从2001年的23亿元增加到每年约780亿元,累计约2500亿元。

中央财政资金投入的迅速增加,仍然难以满足生态补偿的实际诉求。 全国人大环资委员会认为,近年来,中央财政安排的生态系统补偿资金投入逐年增大,但与实际诉求相比存在较大差距,占我国财政支出的比重仍然很低。

进一步加大生态补偿资金投入,全国人大环境保护委员会建议,国务院有关部门按照相关法律要求,考虑设立国家生态补偿专项资金,将生态补偿作为单项科目纳入财政预算编制,建立生态补偿转移正常增长机制,为生态补偿提供稳定的资金保障。

并建议全国人大环境保护委员会进一步细化和完善水、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海域等各种资源税的征收录用管理办法,加大各资源税征收中用于生态保护和补偿的比重。 建立和完全建立以国家和地方财政投入为主,补充社会参与的多层次、多渠道的补偿机制。

关于生态系统补偿的财政资金投入问题,王凤春认为生态系统补偿这一部分存在整体资金不足的问题,但国家财政资金配置中涉及生态系统环境的不少,关键是比较分散,如何进一步整合是个大问题。

探索市场化的生态补偿之路/

除政府财政资金投入外,发挥市场化的生态补偿作用,对生态补偿工作具有积极意义。

人大环境保护委员会在建议中,建议积极探索市场化的生态补偿途径,积极开展碳排放权、排污权、水权交易等行业试点,拓宽生态补偿市场化、社会化的途径。

与碳排放权和排污权交易相比,水权交易发展得要慢得多,其根源是水权交易以前的基础性工作多而复杂。

当时参与修改《水法》的一位专家对《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表示,当时在修改《水法》的过程中讨论了推进水权交易的问题,但许多人持反对意见。 水的总量指标是来自行政部门的许可,因为有可能滋生租赁和利益交换等问题。

我们知道水权交易是指水资源的部分或全部采用权的转让,水权交易需要在交易市场上完成。 包括国家相关部门向招聘者分配水资源的招聘权、招聘者之间相互交易水资源的招聘权两大部分。

公开资料显示,中国已开始在浙江、宁夏等部分地区推进水权交易。

但是,王凤春认为,这些地区实际上并没有达到真正意义上的水权交易,只是通过提高节水灌溉的项目将农村灌溉用水的一部分转移到了工业用水项目上,并不能说是个别项目相互抵消。

真正意义上的水权交易难以建立的根源在于水总量控制制度和用水量分配制度的缺乏。

王凤春说:“目前许多地方提供的取水权总量指标必须大大超过当地用水总量指标。 ”。

关于推进水权交易工作,建议首先建立水总量控制制度,然后建立水量分配制度、总量分配给顾客的制度,在固定化的基础上建立水权交易,可以在发生缺水的地区进行试验。

“目前,国家也在考虑推进水权交易。 但是,水权交易非常困难,仅水利部将水权总量指标分配到地方并不容易完成,涉及执行、监测、判断等多个问题。 ”王凤春说。

标题:“拓宽市场化生态补偿 全国人大环资委建言宣传水权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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