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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记者胡健从北京出发

北京市日前明确,自住型商品房为“共有产权性质”,购买自住型商品房后,约5年内不得转让。 5年后转让的,按当时该地区商品住宅价格和购买该自营型商品住宅时价格差的30%支付土地收益等价款。

1月22日,北京市第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闭幕,表决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首次确定住房性质为共有产权,将“推广了2万所住房”改为“推广了2万所共有产权住房性质住房”。

但是,《每日经济信息》记者发现,对这种夹层住宅问题的处理非常创新的探索是肯定的,另外,许多地产界人士也担心未来几年可能会给纯商品房市场、新建住宅市场和二手房市场的关系带来的问题。

自住型商品房“共有产权”

北京市副市长陈刚举例说,如果一个人只有100万元以上或200万元,当地市场的房价需要2300万元,但他也能买得起房子。

“要说怎么处理坏部分的钱,就是要实行共享产权。 先买,国家支持,自己先住,如果上市,先由政府优先收购,或者根据共有产权的比例拿走政府收益的一部分。 这样买不到的人也不吃亏,买的人也不完全受益。 ”陈说。

此前,北京市住房体系建设一直重申“低端有保障,中低端有支撑,高端有市场”的总体思路,强调以市场为导向,向中低端诉求的保障。 但是,随着北京新市民和外来常住人口的涌入,目前北京房地产市场的诉求越来越受到中等收入群体的支撑,夹层的购房问题越来越突出。

中指院报告指出,“自住型商品房”概念的提出,是顺应当前市场形势变化的积极尝试,“低端有保障,中高端有政策,高端有管理”,比较有效地弥补了中高端诉求保障的缺失

报告指出,自住型商品房采取“宽严相济”的办法进行管理,适当放宽准入标准。 但是,增加优先者人数、交易限制。 与商品住宅比较,政府的共有产权通过优先处理保障轮候家庭,后期赚取差价收益等形式得到体现。

据《每日经济信息》记者统计,年9月以来,北京共成交住宅用地42件,31件为含自住型商品房的住宅用地,总规划建筑面积达625.5万平方米,占总建设面积的80%,其中自住型商品房超过50% 年成交的21件自住型商品房用地中,自住型自住住宅用地约227万平方米,可提供约2万套住宅。

或者加剧未来楼市的不确定性

从短期来看,自住型商社对北京楼市无疑是一大利好。

北京市决定明年将供给规模进一步扩大到5万家。 受“保障性住房”+“自住型商品住房”实施的影响,普通商品住房的供应量和占有率均有所下降,对有自住型商品住房的地区来说,短期供应结构的变化对地区平均价格形成明显的下调作用。

但是,中指院常务副院长黄瑜向《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表示,从供给侧来说,保障房、自住型商品住宅的供给增大,挤压了普通商品住宅的市场份额,市场上普通商品住宅的GDP缺口加大,楼宇的地价、销售价格大幅上涨,“改善、高端

她认为,未来北京奥运会至六环之间的普通商品住宅门槛将进一步提高,在保障性住房范围之外,对于优先购买自住型商品房的人来说,可购买的范围将更加有限。

未来纯商社的价格可能会产生侧面的配套作用,此外,全联房地产商会执行会长、华远地产董事长任志强也对自住型商社抱有另一种担忧。

他在全联房地产商会举行的至年度中国房地产市场报告发布会上表示,现阶段在房价统计过程中如何计算自住型商品房还没有确定。 如果自住型商品房按商品房价格计算,虽然购房价格偏低,但其价值不仅如此,被政府利用,以降低房价数据涨幅,给市场带来房价下跌的假象。

任志强表示,上市5年后,由于需要按市场价格的30%上缴利润部分,二手房市场价格暴涨,新建房屋价格下跌,市场价格信号不稳定、扭曲。

标题:“北京自住型商品房定性为共有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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