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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记者韩冰从北京出发

我国大病医疗保险制度自去年8月起平稳推行。 截至2008年8月,该制度从试点探路迅速发展为24个省份的正式启动计划,惠及城乡居民2亿多人。

年1月1日,山东、辽宁等地实施了多项“大病医疗保险”新政。 根据规定,大病的偿还率在50%以上。 当天,浙江还确定,“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将纳入浙江省政府集中采购统一目录。

根据山东省政府出台的《关于建立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山东将从年1月1日起整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两者“合并”后,城乡居民将全部享受大病保险。

其实,很早以前山东就开始逐步引进新农合大病保险,但是至今为止省内的城市居民不能享受这项政策,新政的制定改变了以前的状况。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部长滕焕钦在接受《每日经济信息》记者采访时表示。

不仅山东省出台了《意见》,辽宁省城镇居民大病医疗保险也在全省范围内全面启动。 “个人不付款、不限制疾病范围、大病报销不关闭”的消息让辽宁居民很高兴。

此外,浙江省还确定将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纳入浙江省政府集中采购统一目录,意味着大病医疗保险承包机构的招标活动也将进一步规范。

《每日经济信息》记者在浙江省财政厅官网上看到,《浙江省年度集中采购统一目录》共28个项目,比年度多的项目之一是城乡居民大病保险。

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对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实施政府采购在浙江并不新鲜,迄今为止绍兴、湖州等29个县(市、区)组织了这样的采购活动。 由于考试情况良好,在编制今年的集中采购目录时,决定纳入政府的集中采购统一目录。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纳入政府采购目录后,充分尊重市场规律,采取竞争性采购方法,选择担保优惠率高、服务水平优良的保险企业。 ’上述负责人告诉记者。

这是全国第一次将大病医疗保险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吗? 记者查阅资料后并未发现先例,但浙江省财政厅方面表示,“首例”尚无定论。

浙江表示,希望以“将大病保险纳入政府采购目录”的方式,推进大病医疗保险制度进程。

标题:“浙江将大病保险纳入政府采购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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