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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记者胡健从北京出发

土地改革必须逐渐进入深水区,更加控制风险。

12月9日,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基本农田数据库建设若干事项的证明》(以下简称《证明》)。 )中指出,地方不得借基本农田规划之机随意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不久前,住建部和国土部刚刚“坚决停止在出售的小产权房建设,依法调查”。

国土部的一位相关人士告诉《每日经济信息》记者,土地改革逐步进入落实阶段,此前有集体用地流转、小产权住房等争议的问题逐渐有了确定的处理方法,但目前的关键是控制风险,防止地方政府和公司借机投机

《证明》指出,基本农田规划是落实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重要事业,不得借机随意调整规划。 地方政府批准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重组,不得参与基本农田配置调整,必须严格执行。

根据国土部的要求,各地在划定基本农田的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基本农田划定技术规程》的规定执行,涉及基本农田调整的,必须依法办理手续,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严禁借用基本农田规划的名义,为城市的快速发展和建设占用需求,未经批准修改规划,擅自划分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应当保存的耕地。 严禁地方借款人擅自调整基本农田配置。

“国土部:严禁借基本农田划定擅调土地规划”

《证明》提出了对新加入基本农田的要求。 新建成的基本农田土地利用现状必须是耕地,但禁止四种耕地重新划定为基本农田。

这四类是坡度大于25度、未采取水土保持措施的耕地、易受自然灾害破坏的耕地。 被生产建设或自然灾害严重破坏、不能复工的耕地重金属污染物或其他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的耕地,或者管理后仍未达到国家有关标准的耕地基本农田整治区未包括的理发分散、规模太小、难以耕作、质量较差的低等级耕地。

数据显示,截至年底,中国耕地保有量为18.2476亿亩,接近18亿亩红线。 这些人告诉《每日经济信息》记者,有些地方迫于经济快速发展的需要,正在探索增加建设用地面积和指标,一亩耕地和一亩建设用地对地方gdp的贡献显然是后者受益匪浅。

“在土地改革的背景下,农村集体用地、宅基地、耕地有很多地方巧妙地假托名目变为经营性用地,这一现象值得关注。 ”该人士表示,国土部也对国家耕地保护提出了确定的要求,但4种禁止耕地在防止地方过度捕捞后,将位置较好的耕地转为建设用地。

中央农村实务领导小组副组长陈锡文最近也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有三条底线无法突破。 第一,土地全部制不能改变,农民集体全部。 第二,土地的用途不能改变。 农田必须是农用的。第三,无论怎么改,都不能损害农民的基本权益。

标题:“国土部:严禁借基本农田划定擅调土地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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