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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2日,国家卫健委网站正式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名称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该通知由国家卫健委办公厅、民政部办公厅、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国家中医药局办公室联合下发。

医疗机构名称是医疗机构业务登记的法定事项。 通知指出,近年来,各有关部门严格依法履行职责,加强医疗机构名称管理,但仍存在医疗机构名称不规范、不严格、未经批准的字样,或故意伪造其他医疗机构名称,被人民群众就医的医生误导的现象

对此,通知指出,医疗机构名称要遵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规定的命名规则,适应医疗机构的分类、诊疗科目,有损国家、社会或公共利益的名称、侵害他人利益的名称、可能产生歧义或引起误解的患者的名称、谐音、形容词

通知指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完整的知名医院单词词典和名称禁止单词词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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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注意的是,通知中强调,对于含有协和、同事、华山、湘雅、齐鲁华西等知名医院相关单词的注册申请,如果没有相关授权,一律不进行注册。

还通知了严禁采用未经批准的医疗机构名称。 医疗机构名称中含有外国国名及其简称、国际组织名称、国际名称、“国际”字样的,须符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命名相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的条件,并按程序报国家卫健委、国家中医药局批准

违规医疗机构名称将受到严格检查和整理。 通知中重点整理采用可能产生歧义、误导患者的名称,利用谐音、形容词等模仿和含蓄其他医疗机构名称,强调包括外国国名及其简称、国际组织名称、跨国名称、“国际”等文字的情况。 如被违反命名,指导其依法更名。

根据通知要求,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将在8月底前核查清理情况并提交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实习生郑凯利还对这篇报道做出了贡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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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协和、同仁、湘雅、华西……四部门清理医疗机构名称“傍名牌”:无授权一律不予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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