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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记者王雅洁从北京出发

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在基层进一步推进。

《每日经济信息》记者根据地方媒体报道,从2009年10月1日起,成都市36所县级公立医院将迎来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的试点。

2006年,国家快速发展改革委规定,县和县以上医疗机构销售药品,以实际采购价格为基础,按15%以下的加价率定价。 基于加价率的加价收入是药品加价。

但是,近年来,该政策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出现了一些医疗机构,特别是个别医务人员开大处方、开高药的情况,给患者带来了经济负担。

成都市发改委、财政、卫生、人社4部门联合制定发布的《关于取消成都市县级公立试点医院药品附加经费补偿办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介绍,全市五大城市(含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外的其他区)市)县级公立综合医院和中医院共36所纳入试点范围,目的是打破“以药补医”机制,推进公立医院补偿机制

《每日经济信息》记者经整理获悉,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意见的通知》。 年,四川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取消药品附加政策的四川省快速发展改革委等五部门最近也下发了《关于取消四川省县级公立医院药品附加经费补偿办法的通知》。

标题:“基层医改加码 成都36个县级公立医院试点医药分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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