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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记者王雅洁从北京出发

8月16日下午,《每日经济信息》记者从国家质检总局获悉,总局决定对19家未取得生产许可证的工业产品公司的生产和销售行为进行全国性调查。

据《每日经济信息》记者整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质检总局发布了《质检总局关于开展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未经许可查处工作的公告》(年第110号)。

根据国家质检总局的消息,未取得110号公告的耐火材料、铅蓄电池、防爆电气、内燃机、电线电缆、轻型起重运输设备产品、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备、农药、橡胶产品、预应力混凝土铁路桥简支梁、特殊劳动防护用品、摩擦材料和密封产品、建筑防水产品 石油提取设备、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包装物以及容器和无线电广播电视传输设备19种工业产品的生产许可证的公司,不得生产该产品。 销售公司不得销售没有生产许可证的产品。 违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调查。

“质检总局:严查19类工业产品公司无生产许可证违规行为”

此外,新增投产、新增投产的上述公司,必须及时向公司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申请生产许可证。

《每日经济信息》记者了解到,未取得生产许可证擅自生产列入目录产品的,采用销售或者经营活动未取得生产许可证的目录产品的,由国家质检总局按照《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严格处罚。  

标题:“质检总局:严查19类工业产品公司无生产许可证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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