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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维也纳5月30日(记者刘钢)在出席《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实施情况审议组会议的中国代表团30日在联合国维也纳办事处举行的审议组会议的抽签中,由越南和巴哈马担任审议国,为中国实施公约第三章(定罪与执法)和第四章)的国际合作。

审议将于今年7月开始,香港特区和澳门特区将与内地共同接受审议。 这是条约对中国生效7年多来,中国首次接受审议。

据悉,除即将接受审议外,中国从2009年7月开始担任审议国,负责审议阿富汗、斯里兰卡两国的条约实施情况,审议工作正在进行。

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于2003年制定,是世界上第一个反腐败国际法律文书。 该公约借鉴各国、各地区的反腐败经验,对预防和惩治腐败的制度措施、追捕逃犯和赃物等国际合作作了全面规定,是国际反腐败合作最重要的法律基础。

目前,《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的缔约国达到167个。 中国是较早批准条约的国家之一。 该公约于2006年2月对中国生效,适用于香港和澳门特区。

原文链接:日本新闻/世界//- 05/31/c _ 124789889

标题:“中国将首次接受《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履约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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