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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记者王雅洁从北京出发

昨天( 5月21日),国家发改委、财政部、教育部联合发文,公布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管理细则。

文件显示,从明年秋季学期开始,我国目前的研究生一般奖学金将调整为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用于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费,每年向标准博士生提供10000元以上,硕士生提供6000元以上的资金。

参与该政策前期论证工作的教育经济学专家《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表示,如果执行新的相关收款标准,国家财政对研究生的教育投入一定会下降,原有的投入资金将用于公益性更强的基础教育、学前教育等教育的其他方面。

记者从三部委当天公布的文件中获悉,从年秋学期开始,高等学校将向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新生收取学费。 其中,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表明,现阶段各学生每学年不超过8000元、10000元,到年秋学期入学的研究生实行原收款政策。

三部委要求,研究生学费标准应根据年均教育培养价格的一定比例,综合考虑培养水平、学习方法、学科优势、专业属性、学校质量、当地物价水平及受教育者经济负担能力等因素加以明确。 可以根据地区、培养机构、专业的学费标准进行区分。

在教育过程中如何实现经济利益的创收,是大学所烦恼的问题。 这次收款政策的推行,给相关大学带来了创收的“机会”吗?

上述教育经济学专家指出,最低8000元/年的收钱标准并不会带来想象中的所谓“创收”,相反,调查显示,与非义务教育阶段的教育价格相比,这样的收钱标准并不能完全弥补财政价格 “研究生的培养需要很多钱,但是我们现在的收钱和研究生的培养之间没有利益的关系,不能说学校走的是产业化的创收道路。 8000元/年是基于大量的价格研究提出的。 ”

标题:“研究生将收学费专家称不为创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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