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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北京5月18日电(记者王珂)审计署近日公布了10个省1139个节能减排项目的评选结果。 结果表明,42家公司(公司)实施的44个项目没有达到预期的节能减排效果,涉及专项资金15.87亿元,分别占考核项目数的3.86%和考核资金量的6.8%。 35家主管部门和项目实施单位违规管理采用专项资金2.7亿元,占核定资金量的1.16%。

年5月至9月,审计署从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江苏、浙江、河南、广东、广西、宁夏10个省查处了年中央和省级财政投入的节能减排专项资金和1139个节能减排项目。

鉴定中发现的问题具体表现为,部分完成的节能减排项目因设计目标不符实际、项目实施中监管不到位等原因未能达到预期的节能减排效果,涉及专项资金15.87亿元。 少数公司和项目实施单位通过提供虚假新闻、编造虚假资料等方式违规申请,获得专项资金1.41亿元,违规专项资金1.29亿元用于日常工作、公司经营等非节能减排方面的支出。 此外,审计还发现,部分节能减排专项资金未按预算拨付,部分项目建设进度缓慢,未按计划完成。

“审计署:44个节能减排项目未达到预期效果”

在相关地方认真改进查勘指出问题的过程中,纪检监察部门调查了3起查勘中查出的违法违规案件线索,并根据有关规定解决了3名违法违规问题负责人。 鉴证科查出的其他5条违法违规案件线索被移送相关部门后,正在依法调查中。

原文标题: 44个项目的节能减排效果无望的原文链接: paper.people/rmrb/html/- 05/19/NW.d 110000 re nmrb _ 0519 _8- 02? p=-1

标题:“审计署:44个节能减排项目未达到预期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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