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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5日,十三届全国人大第三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听取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栗战书关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报告。

栗本表示,过去一年多,全国人大常委会按照法定职责围绕重大改革快速发展任务推进了监督工作。

执法检查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监督工作的重要途径。 2019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在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中首次引入第三方判断。

第十三届全国人大第三次会议召开第二次全体会议图片来源:我司

监督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全国人大常委会的重要职权。

报告指出,在过去的一年多里,全国人大常委会依法开展了规划和预算监督工作。 听取审议国民经济和社会快速发展计划执行情况、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围绕落实主要指标、落实要点任务、提高资金录用绩效等提出300多条意见建议,着力加强三大攻防战,扎实完成“六稳定”事业。

另外,听取了审议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实务报告、审计中检测出问题改善情况的报告,督促有关部门严格执行财经法律法规,深入改善问题。

全国人大常委会高度关注民生热点、难点问题,积极响应群众关注,用实际行动实践以人民为中心的快速发展思想。

报告显示,一年多来,听取审议了国务院关于医生队伍管理、学前教育、社会救助、农村产业、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文化产业、对外贸易转型、减税、财政生态系统环境保护资金、环境保护等11项专项工作的报告,突出于群众切身利益 开展了脱贫攻坚等7个主题调查。

执行是司法行业的重要一环。 据报告,将加强对司法工作的监督。 跟踪监督人民法院处理“执行难”业务,专门听取审议常务委员会审议意见处理情况的报告。 审议刑事审判、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提出特别询问。

执法检查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监督工作的重要途径。 报告指出,过去一年多,全国人大常委会依照法律规定开展执法检查。 执法机关要全面核查就业机制和方法做法,逐一对照检查法律规定,推动有关方面严格执行法律制度和法定职责。

并对中小企业促进法、水污染防治法、高等教育法、就业促进法、可再生能源法、渔业法等6部法律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结合中小企业促进法、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报告的审议,展开2次特别提问。

值得注意的是,在水污染防治法等4项执法检查中,引入第三方判断,提高检查的科学性、客观性和权威度。 积极探索评估法律实施情况的新形式新方法,开展对中小企业促进法、公司破产法、产品质量法的立法后,进行判断,形成立法决策、制度设计、法律实施和效果反馈的闭环,提高立法和监督工作质量。

对今后一个阶段的首要任务,栗战书表示要依法做好监督工作。 聚焦党和国家重大实务部署,提前安排了29个监督项目。 围绕全面完成小康社会,抓紧做好“六稳定”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审议16份事业报告。

此外,还将检查野生动物保护法等6项法律和决策的实施情况。 以土壤污染防止、鉴定中明确的问题改善情况为中心,展开特别的提问。 以《十四五(第十四个五年计划)》计划纲要编制等为中心展开五个主题的调查。

封面照片来源:本公司

标题:“全国人大常委会从业报告:依法做好监督从业,将对野生动物保护法等6部法律开展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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