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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记者胡健从北京出发

上周六( 2月23日,在中国宏观经济研讨会上,厦门大学建议适度控制财政收入增长速度,与经济增长保持适当比例,并以一定方式将因此减收的财政收入转移给城乡居民,特别是城乡中低收入居民。 这样不仅可以调整政府部门和居民之间的收入分配关系,还可以缩小居民内部不同收入群体之间的收入差距。

厦门大学宏观经济研究中心助理教授王燕武表示,调整国民收入结构是改变当前中国国民经济结构失衡的根本措施,当前中国国民经济收入需要调整两个重要的比例关系。 一是政府收入占gdp的比重。 二是居民内部不同群体之间的收入比例。

2000年以来,我国财政收入增长率持续超过经济增长,财政收入基数大幅提高,预算内财政收入从2000年的1.34万亿元增加到年的11.72万亿元,增长7.75倍。 报告指出,消除通货膨胀因素后,2000~2007年,我国财政收入年均实际增长率约为15.0%,平均比同期gdp增长率约高5.0个百分点。 长期以来财政收入实现了超经济增长,占gdp的比例迅速上升。 2000年,财政收入占gdp的比例约为13.5%; 到了年,这个比重上升到了22.6%。

“厦大报告:控财政收入增幅不会降低GDP增速”

厦门大学中国季度宏观经济模型课题组假设,2007年至2007年,在保持其他条件的情况下,如果政府控制财政收入增长率,每年比原有实际增长率下降1个百分点,到2007年,全年财政收入可能减少6018.9亿元。 如果将减少的财政收入用于平均提高城乡居民整体收入水平,gdp平均增长率将略有上升0.08个百分点,居民支出总额平均增长率将增加1.03个百分点。 固定资本形成总额平均增长率下降0.49个百分点出口增速放缓,进口增速上升,净出口小幅下降。 根据该报告得出的结论,控制财政收入增长速度,适当降低,经济增长速度不会由此降低,居民收入在gdp中的比例平稳上升,投资比例逐渐下降,国民经济结构调整。

“厦大报告:控财政收入增幅不会降低GDP增速”

但是,对于上述测算结果,财政部官员并不完全赞同。 该部综合司副司长汪义达认为,今后一个时期应继续大力促进经济增长,推进税费改革,保持财政收入稳定增长,提高财政收入质量,加强财政保障和民生改善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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