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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北京2月5日电日前批准了国务院快速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制定的《关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收入分配问题。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要让人民共享增加居民收入、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现快速发展的成果。 根据国务院的部署,2009年10月,快速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有关部门成立了专门的职工小组,在以往长期研究的基础上,深入开展了收入分配制度改革问题的研究。 国务院领导多次听取专题报告,主持部门、专家学者、地方负责同志座谈会,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 国务院常务会议举行了两次研讨会。

“国务院批转关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若干意见”

国务院在通知中指出,收入分配制度是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中根本性、基础性的制度安排,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基础。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不断推进,基本建立了适合基本国情、快速发展阶段的收入分配制度。 另外,收入分配行业仍存在待处理的突出问题,城乡快速发展差距和居民收入分配差距仍很大,收入分配秩序不规范,隐性收入、非法收入问题突出,部分群众生活比较困难。 目前,我国已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决策阶段。 要继续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优化收入分配结构,调动各方面积极性,促进经济快速发展方式转变,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谐稳定,为人民共享快速发展成果,全面完成小康社会打下坚实基础。

“国务院批转关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若干意见”

通知指出,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必须多次共同快速发展,共享成果。 提倡勤劳致富,支持创业创新,保护合法经营,将不断创造社会财富,增强综合国力,普遍提高人民富裕程度。 重视效率,维护公平。 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兼顾效率和公平,初次分配要注重效率,创造机会公平的竞争环境,维护劳动收入的主体地位。 再分配要更加重视公平,提高公共资源配置效率,缩小收入差距。 重复市场调节、政府调节。 发挥每个市场机制在要素配置和价格形成中的基础性作用,更好地发挥政府对收入分配的调控作用,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增加低收入者收入,调节高收入。 积极且量力而行。 妥善解决改革快速发展与稳定的关系,着力处理人民群众突出的矛盾和问题,突出增量改革,拉动库存调整。

“国务院批转关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若干意见”

通知指出,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是一个十分困难复杂的系统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地推进,必须从我国基本国情和快速发展阶段出发,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克服困难,有序推进 各地区各部门要深入学习、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充分认识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重要意义,并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统一的协调机制。 各有关部门要围绕要点任务,确定实务责任,认真研究相关方案的制定和实施细则,及时跟踪判断政策的实施效果。 各地区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措施,确保改革的各项任务得到落实。

“国务院批转关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若干意见”

《若干意见》共分为七个部分:一、充分认识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重要性和艰巨性; 二、准确把握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总体要求和首要目标; 三、继续完善初次分配机制四、加快健全再分配调节机制五、建立促进农民收入较快增长的长效机制; 六、推动形成开放、透明、公正、合理的收入分配秩序; 七、加强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组织指导。

标题:“国务院批转关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若干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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