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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4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草案)》,为培养市场主体和促进公平竞争提供法治保障。

草案综合了已经发布的市场主体登记管理的行政法规,对中国境内以营利为目的从事经营活动的各类公司、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的登记管理作了统一规定。 例如,需要提高注册的便利性,推动是就地进行、一次进行、限时进行、在线进行还是异地进行。

《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观察到,草案复印件中还包括设立停业制度。 因自然灾害、事故灾害、公共卫生问题等造成经营困难的,市场主体可以自主决定并在一定期限内停业向登记机关申报,停业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三年。

杭州市临安区为成立公司实现“分制”图片来源:我司

这次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培育市场主体,对快速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至关重要。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近年来,通过推进商事制度等改革,市场主体数量在“十二五”期间新增6000多万户,增强经济活力和韧性,促进了大量就业。

会议提出深化“放管服”改革,将较为有效的方法提升为制度规范,特别是完善市场主体登记管理的基础性制度。

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草案)》,为保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促进创业创新、维护市场秩序提供法治保障。

注册业务涉及亿万市场主体,涉及经济快速发展和就业民生。 应提出草案,以提高注册的便利性。 推进当场进行、一次进行、限定时间进行、在线进行、异地进行等。 登记机关申请材料符合法定要求的,应当当场登记。 不能当场注册的,一般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注册。 电子与纸质营业执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草案还提出简化申请材料和登记环节。 登记机关可以通过政务新闻共享平台取得的相关情况,不得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供。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登记机关不得重复告知申请人应当补正的材料。

今年3月31日,市场监管总局召开全国注册登记工作电视电话会议。 会议指出,“十四五”时期,我国准入制度改革进入处理“准营难”的攻关期,反复市场化改革方向,“后减证据”和简化考核,激发亿万市场主体活力,经济社会快速  

为推进“坏账难”的处理,草案规定,市场主体未发生债权债务、职工工资、社会保障费、应缴纳的税款等,书面承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按规定公示时,采取简易程序

值得注意的是,为了降低市场主体的维持价格,草案提出了设立停业制度。 因自然灾害、事故灾害、公共卫生等原因造成经营困难的,市场主体可以自主在一定期限内停业并向登记机关申报,停业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年。

早在去年11月28日,国务院就发布了第七届首席检查官收集部分转职意见并提出情况建议的通报。 反映出许多公司因短期经营困难暂时停业,但有继续经营的意愿,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将阻碍法定代表人再次创业。 对此,建议对未按规定提交年报的公司设立“休眠期”,以保证公司经营资格和主体资格的连续性。

在世界尚未摆脱疫情影响的今天,设立停业制度意义重大,可以让暂时陷入困境的公司“喘口气”,重整旗鼓,获得新生。

不久这就已经付诸实践了。 今年3月,《深圳经济特区商事登记若干规定》修订本公布实施,提出商事主体需要暂停经营,向商事登记机关办理停业登记也可以保存其主体资格。 停业期间需要恢复经营活动的,或者停业期满后,未首先按照办理停业登记的规定办理停业结束登记的,商事登记机关可以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

“国务院:提升市场主体登记便利度,推行当场办、一次办、限时办、网上办、异地可办”

此外,草案还提出确定诚信和监管要求。 市场主体实行实名登记,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比较有效性负责,按照规定公示年度报告和登记相关情况。

注册时提交虚假资料或者有其他欺诈行为的,取消其市场主体的注册,直接责任人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注册。 登记机关根据市场主体的信用状况实施分级监督管理,对采用“双随机、一公开”的方法登记若干事项进行监督检查。

草案还要求确定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和处罚措施。 增强处罚对比性,吊销情节严重的营业执照,诚实守信,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封面照片来源:本公司

标题:“国务院:提升市场主体登记便利度,推行当场办、一次办、限时办、网上办、异地可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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