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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发表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明确了人大工作不平凡的“成绩单”。

3月8日下午,第十三届全国人大第四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了第二次全体会议,会议审议了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报告。

根据该报告,13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以来的10个月间,常委会认真行使立法权、监督权、决定权、任免权,审议法律草案、法律问题和重大问题的决定草案有53件,通过了30件。 听取35份报告,检查1项决定和6项法律实施情况; 批准或加入《公约》7项审议通过了39项任免草案,依法任免国家工作人员259人。

栗战书委员长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向十三届全国人大第四次会议报告了业务照片来源:央视信息屏

《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表示,此次发布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显示,“效率”是一个非常突出的关键词。

报告指出,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以来的10个月里,常委会认真行使立法权、监督权、决定权,拟订了9部法律、13部法律修订、8部法律问题和重大问题决策、23部正在审议中的法律草案。

然后,听取审议35份报告,检查1项决定和6项法律实施情况,进行2次特别主题提问,进行6项特别主题调查,制定1项决议; 批准或加入《公约》7项审议通过了39项任免草案,依法任免国家工作人员259人。

短短十个月的时间,完成了这么多工作,真的不容易。 这些在立法工作中表现得尤为突出——报告指出,立法工作进入了加快发展的新阶段,呈现出大跨度、多数量、快节奏、高要求的新优势。

报告指出,去年12月通过的长江保护法全面贯彻了“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理念,是我国第一部全流域的专利法。

该法一年完成起草,一年进行三次审议,常委会及时召开长江保护法实施座谈会,以法治力度推动长江母亲河一江清水实现为后世、惠泽人民。

在监管工作方面,此次发布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也暴露出许多亮点。

报告指出,要抓紧抓好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批准的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目标任务,强调落实“六稳”任务,审议国民经济和社会快速发展规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定期召开经济形势解体会,经济运行

贯彻积极财政政策更积极有为的要求,听取中央决算报告、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审计实务报告的审议,审查和批准2019年中央决算。

审议鉴证科检测到问题的改进情况报告,提出专项询问,开展改进情况跟踪监督,推动问题切实改进。 要认真开展疫情防控税优惠政策、减税减税专题调查,扩大资金投入,为保障各地疫情防控资金提供法律支持。

报告指出,全国人大常委会正在认真履行对国有资产管理的监督职责。 制定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状况监督的策略,准确把握职责定位,加强监督工作的对比性、规范性、可操作性,为更好地监督国有资产管理提供法律保障。

封面图片来源:央视信息截图

标题:“10个月内审议法律草案、决策草案53件,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从业进入新阶段,高效率成显着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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