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2866字,读完约7分钟

每天,全国有名的大医院都有庞大数量的患者在求医,但其中很多人并不是疑难杂症,也许并不认为医院会将目光投向自己配制的“小药”。

由于价格低廉效果明显,这些自制的院内制剂备受欢迎,网络平台上诞生了代购大军。

但是,北京市药监局最近公布的消息,让客人有点吃惊。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医疗机构配制的制剂不得在市场上销售或变相销售。 不能在购物网站、朋友圈、微信群、市场等医疗机构外销售。 这到底是为什么呢?

“医院的药”烧了多久? 看看《小红书( RED )》就明白了。

以知名上海华山医院皮肤科为例,记者在《小红书( RED )》中搜索相关关键词,仅该平台就有2682本“草植笔记”推荐在华山医院皮肤科就诊和配药。 其中大部分提到华山医院皮肤科自制的许多用于治疗痤疮、湿疹、裂痕的软膏。

而且,最受“小红书( RED )”顾客欢迎的要数“小蓝”和“小黄”这两种不同的软膏。 “小黄”的效果是治粉刺,“小蓝”的效果是和“小黄”一起消除痘印。 一位客人在便条上贴了照片,她用这两种软膏,在上海另一家医院配了自制的化妆水,只用了15天就清除了脸上的大部分痘痘。

在北京,许多大医院自行配制的“小药”也很受患者欢迎。 拥有维生素e乳、复方甘油止痒乳、祛痘水等多种明星级院内制剂的北京医院,《小红书( RED )》共有2826份“草植笔记”。

网友表示,这些“小药”最大的优点是价廉物美。

以一瓶装100毫升的维生素e乳为例,北京医院院内只卖13.2元。 相比之下,一家国际大牌奶粉在官方网络旗舰店一瓶260元,足够在北京医院买近20瓶维生素e牛奶。

“医院的药”好用吗? 患者该怎么买?

记者作为患者与北京医院皮肤科取得了联系,他说维生素e乳、止痒乳等院内制剂需要就医才能配药。

记者查询北京医院主页,目前该医院普通门诊的医疗服务费(编者注:含原挂号费、诊疗费、药品加成等)为50元。 副主任医师、主任医师、知名专家的医务服务费为60元、80元、100元。 然后,记者与北京医院皮肤科工作人员交流时得到的消息显示,一瓶止痒膏的价格为11元,远远高于“医事服务费”。

有些医院规定,“医院小药”采取限购措施。 儿科研究所附属儿童医院有专门治疗小儿湿疹的院内药物乳膏,很受家长欢迎。 但是,从去年2月开始,一个患儿一次最多只能开5瓶处方,7天内只能开一次。 另外,对于初诊时没有带患儿的人,医院不会开药。

在这种情况下,网络代购应运而生。

在一个网购平台上,记者可以自由地找到几家北京医院卖维生素e乳、止痒乳的网店。

据记者观察,与院内售价相比,这些网店的价格很高,还没有邮寄过去。 某网店提供的止痒膏售价30元,是院内售价的近3倍。 但是,这个价格一点也没有影响店铺的销售额。 这家店铺单品的月销售额为128件,获得23件好评。 这家网店的另一个“医院新药”单品更是获得了423件好评。

“医院小药”价格低廉,使用方便,但近期北京市药监局提醒患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这类院内制剂不得在院外销售或网络销售。

北京市药监局官微截图

北京市药监局表示,医疗机构制剂是医疗机构根据本单位临床需要批准配制、自用的固定处方制剂,只能在该医疗机构内处方采用,是药品较为有效的补充。 医疗机构的制剂有规定的配制技术、适应症或功能主治医生、用法用量及比较有效期等,包装上也应印有“本制剂仅限本医疗机构使用”的文字。

据记者观察,《药品管理法》第25条规定:“医疗机构配制的制剂,不得在市场上销售。” 另外,本条还规定,医疗机构配制的制剂中合格的,根据医生的处方在本医疗机构采用。 也就是说,这些院内制剂是法律上不允许对外销售的处方药。

既然法律规定院内制剂不能对外销售,那么铺在网上的“医院的药”是从哪里来的呢? 调查结果表明,许多商家通过“挖洞”的方法,获得了原本不对外销售的制剂。

一位专门代购上海某医院“医院新药”的商家告诉《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这类药都是有人代购的,虽然价格不贵,但也只是有人要特意停止门诊或者排队。

有些医院对院内制剂的管理很松。 另外,还在网上联系了北京某医院销售“医院新药”的商家。 他对记者说,在这家医院,如果直接指定就诊医生为“医院新药”,医生就会按照要求配药,并且患者无需相关症状也能顺利拿到该药。 店里甚至给记者“亲切”的建议,如果有人在北京,直接去医院开药比在网上买更方便。

这意味着本来应该根据症状开处方药的规定已经形式化了。

接受采访的原某省中医院的医生也告诉记者,确实有亲戚朋友会委托医院工作人员购买院内制剂。 虽然医院工作人员叮嘱不可以外卖,但不排除有利益的人。

记者也观察到,为了规避可能的风险,一些卖家选择了用隐语进行交易。 有些店如果没有看过“小红书( RED )”的内容,就不知道普通人知道这家店在卖什么。

这些院内制剂这么火爆,为什么医院不把它变成一般公开销售的药品呢?

郑州和美妇儿医院主管药师胡娟娟向记者解释说,院内制剂的配制规程和操作标准有一定要求,但未达到药品销售标准。 “自己在家做的饭是一定可以吃的,但是如果对外卖的话,必须要取得营业执照、人员健康证,同时必须符合一定的卫生标准。 ”

一家医院的负责人在采访中表示,多家医院无法负担院内制剂转换为外卖药品的价格。 当时的首都儿科研究所基地副主任张建民表示,将医疗机构的制剂制成药品,与开发新药基本一致。 新药的研发从实验室到临床,再到投产,平均周期为12年左右,这期间需要公司持续投入,研发费用少则几千万元,多则几亿元。

虽然价格很贵,但是医院也开始尝试将院内制剂变成药品投入市场。 例如,前面提到的北京医院与厂家合作生产了“贾斯汀”品牌的维生素e牛奶。 购买这个产品不需要处方,也可以直接在网上购买。

虽然有开放供应的维生素e乳,但北京医院皮肤科工作人员在接受采访时表示,通过处方获得的院内制剂维生素e乳与对外销售的“贾斯汀”品牌产品不完全相同。 在《小红书( RED )》中,还出现了自称北京医院内部工作人员的客户公开新闻。 据说“内部版”的维生素e乳比“贾斯汀”原料好,副作用小。 在这样的“宣传”下,很多客户选择处方购买院内制剂。

“医院自制药剂倒卖链调查:代购反复挂号开药,网上翻倍加价出售!北京药监局:违法!”

既然“医院的药”是处方药,擅自销售要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呢?

根据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二条,未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生产、经营药品的,依法取缔,没收非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非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已售和未售);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药品管理法第八十三条规定,医疗机构在市场上销售其配制的制剂,责令改正,没收非法销售的制剂,处以非法销售制剂价值的两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我观察到,未来法律的“防护网”将比在网上销售处方药的行为更加严密。 日前,提请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药品管理法修订草案规定,第五十八条第四款,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经营公司不得通过药品互联网销售第三方信息平台直接销售处方药。

标题:“医院自制药剂倒卖链调查:代购反复挂号开药,网上翻倍加价出售!北京药监局:违法!”

地址:http://www.bjmxjjw.com.cn/bxxw/322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