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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来源:经过记者的周程拍摄

5月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城乡融合快速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的意见》发表。 其中,“强有力的秩序比较有效地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放开除个别超大城市外的城市落户限制”的文案备受瞩目。

5月6日,国家快速发展改革委员会就建立城乡融合快速发展体制的机制和政策体系的有关情况召开了发布会。 发改委快速发展战术和规划司司长陈亚军表示,放宽落户不等于放宽对房地产的管制。 不管户籍制度如何变化,“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的定位必须是多次、不可动摇的。

陈准军始终重申房地产稳定、健康、快速发展的基本方针,要求城市满足刚性和改善性的住房诉求,同时坚决不让投机者借势“钻空子”,建立一城一策、城市政策、城市政府主体责任的长效调控机制

值得注意的是,陈亚军表示,取消城市定居限制并不是放弃针对人口的城市对策。 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也确定地提出了特大城市可以通过积分制等方法逐步建立落户渠道,控制落户规模和节奏。

“我们所说的放宽开放其实与此一致。 ”陈准军表示,这个超大城市、特大城市必须通过越来越多的优化积分式户籍取得制度的政策来控制人口,因此既要保留来城市快速发展、能为城市做出贡献的人口,又要立足城市功能定位防止无序蔓延。 并且,个别超大城市、超大城市仍要牢牢把握人口总量控制这条线,合理缓解中心城市的非核心功能,引导人口合理流动和分布,防止“大城市病”的发生。

“发改委:放宽落户不等于放松对房地产的调控”

最近,国家发改委印发了《2019年新型城镇化建设要点任务》,提出要突出城镇就业的农业转移落户工作,推进1亿非户籍人口城镇落户目标的政策性进展。 城市常住人口100万—300万的ⅱ型大城市必须全面取消落户限制; 城市常住人口300万—500万的ⅰ型大城市要全面放开落户条件,全面取消要点组落户限制。 特大城市要调整完善的积分式户籍取得制度政策,大幅度增加落户规模,简化积分项目,社会保障缴纳年限和居住年限分数占首要比例。

标题:“发改委:放宽落户不等于放松对房地产的调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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