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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3日,据国家医保局网站报道,国家医保局研究起草了《2019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众可以在2019年3月26日前发表意见。

征求意见稿指出,药品目录的调整涉及西药、中药、中药饮片三个方面,具体包括药品转入和药品调用两个复印件。 根据国家药监局批准上市的药品新闻,不接受公司申报和推荐,不收取审查费和其他各种费用。

值得观察的是,转入的西药和中药必须是年12月31日(含)以前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登记上市的药品。 优先考虑国家基本药物、癌症和罕见病等重大疾病治疗药物、慢性病药物、儿童药物、急救药品等。

图片来源:本公司

3月3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局长胡静林在“部长频道”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今年将越来越多的救命救急良药纳入医疗保险。 首先,必须改革现行医疗保险目录管理方法,建立医疗保险目录动态调整机制,启动2019年目录调整工作,该工作预计9月完成。

根据征求意见稿,根据药品治疗行业、药理作用、功能主治医生等进行分类,组织专家按类别审查。 在药物经济学的基础上对同类药品进行大致比较,优先选择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临床必要性、安全性比较有效、价格合理的品种。

其中,转入分为常规准入和谈判准入两种方法,在满足比较有效性、安全性等条件下,价格(费用)与药品目录中现有品种同等或较低时,可采用常规方法列入目录,价格高或对医疗保险基金影响较大的专利垄断药

对中药饮片的准入法管理,国家级调整对象仅限于按国家药品标准炮制的中药饮片。

另外,药品目录内的原药品,被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禁止生产、销售、采用的,还有其他不符合要求和条件的,可以经过相应的审查程序调用。

根据征求意见稿,药品目录的调整分为准备、审查、发行常规准入目录、谈判、谈判准入目录5个阶段。

其中,6月将印刷新的药品目录,公布预定谈判的药品清单。 经过6~7月的谈判。 8月,国家医保局将谈判成功的药品列入药品目录,同时确定了管理和执行的要求。

(封面照片来源:本公司)

标题:“国家医保局就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征求意见:拟优先考虑纳入抗癌药、慢性病用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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