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1220字,读完约3分钟

照片来源:照片网

总部北京8月27日电(记者韩洁、陈菲、郁琼源)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草案促成了27日召开的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离修改后的新税法更近了一步。

这是我国个人所得税法1980年颁布以来的第七次大修。 计划将基本费用扣除标准提高到每月5000元,对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等收入进行综合计税,首次引入特别附加扣除概念……

草案关注的焦点不是单纯的税收抵免标准,而是历史上我国的一个税制从分类税制变为综合税制,未来对亿万纳税人的影响不仅仅是减税。

“综合征税”无疑是这次税法修订的关键词。

借鉴国际上个人所得税制的主流模式,我国改革将推行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一个税制。 即,合计部分收入项目,按年汇总计算纳税,对其他收入项目实行分类征收。

决策草案中,首次出现的“综合所得”,是对原计税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综合征税; 但是,对经营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等,使用分类征税方法。

综合征税比分类征税更公平。

例如,张先生每月收入5000元,但来源只有工资、薪金渠道,现行税制不考虑“三险一金”扣除,需缴纳45元税款。 李先生每月也有5000元的收入,但来自包括3000元工资、800元劳务报酬、600元房租和400元稿酬在内的多种渠道,现行分类税制不需要交税。

从这个角度来说,这次的修改法会带来更公平的计税模式。 未来,随着改革的推进,不排除越来越多的收入纳入综合征税,将更好地推动个税发挥公平税负,缩小收入分配差距的调节作用。

不仅如此,由于特别附加扣除的引入,纳税被贴上“个性化”的标签。

子女教育、赡养老人、在职大病治疗、购房或租房费用的一部分……根据决策草案,生活所需支出有望在报税时扣除。 比起当初主要依赖代扣代缴的日子,今后纳税的话,谁都可能会有“个性化”的账单。

在关于税法修正案草案的众多意见中,有不少集中在特别附加扣除这一新概念上。 “孩子上培训班一年可以扣除几万元”、“赡养老人的费用怎么规定”、“房屋租金一年可以扣除多少”……每一个问题都表示纳税人的关注,随着后续实施细则的陆续出台,人们的

根据决策方案,获得综合所得的纳税人纳税方法也发生了很大变化,现有的以代扣义务人代扣为主的模式将是常规代扣代缴、年终汇总申报、多扣除少扣除的模式。

在不久的将来,越来越多的纳税人可能会在年底报税。 随着税费改革的深化,建立适应未来综合所得税制的自然人纳税申报制度是未来必须面对的新挑战,这将迫使税务机关提高征管水平,给纳税人带来越来越多的纳税便利。

蓝图已经画好了,关键的第一步已经迈出了。

从分类征税到综合征税,从按月纳税到按年纳税……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税法修正案,将更加明确未来税制改革的方向。 只有朝着既定目标不断深化改革措施,才能更好地满足民众的期望,更公平的税制结构才能使中国经济更稳定地发展。

标题:“信息拆析:个税法第七次大修,带给亿万纳税人的远不止减税”

地址:http://www.bjmxjjw.com.cn/bxxw/429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