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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8日,《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以下简称《草案》) )向社会征求意见后结束。 据中国人大网报道,草案征集意见超过13万件,关注度远远高于同期征集意见的其他三部法律草案。

草案发表后的一个月里,各地举行了若干专家研讨会,税费改革俨然成为社会各界热议的话题。

《每日经济信息》记者通过采访得知,普通民众关注的是一个税综合所得免征额(起征点)、特别附加扣除。

近年来,个人所得税已经成为我国的主要税种。 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个人所得税为8127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0.3%。

根据现行个人所得税法,工资薪金所得基本扣除费用标准为3500元/月,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一次收入在4000元以下的,扣除费用800元; 4000元以上的,扣除20%的费用。 草案将上述综合所得基本扣除费用标准提高到5000元/月( 6万元/年)。

5000元/月的起征点仍然是社会关注的焦点之一。

上海财经大学教授刘小川认为,草案规定的5000元起征点标准是具有合理性的大致标准,也基本符合我国的现实。

刘先生引用《中国统计年鉴》数据显示,全年城镇居民人均支出23078.9元,各家庭支出71775.4元(按3.11人/家庭计算),家庭各就业者负担的支出35887.7元)双职工计算,月平均支出2987.7元。

对此,他指出,家庭内的每个就业人员,都要负担自己和家人的基本生活费,每月3000元的费用足以覆盖吃住和教育医疗方面的基本需求。 仅考虑北上广三地的费用水平,家庭内就业人员人均月平均费用为4610元。

华夏新供给经济学研究院首席经济学家贾康表示,人大代表的讨论似乎有比较倾向的意见。 一是将起征点提高到5000元还没有意义。 应该再提高一些。 只要有一点影响力的人说,就应该提到10000元。 至少8000元是没有意义的。”

他说在讨论过程中不排除社会各方面的需求会影响人大批准通过的方案 “5000元更上一层楼是可能的,但提到10000元是不合适的。 ”他说。

另外,也有专家认为有必要适当提高征兵点。 上海金融法律研究院税法修正案研讨小组建议,切实提高居民收入的获得感,将免征额提高到每月8000元(每年9.6万元),保障居民基本支出,将最低税率的阶段距离扩大到每月5000元以下(每年6万元以下)。

讨论小组还指出,免征额应根据生活基本费用、物价和费用结构的若干变化逐年调整,但法律不太可能达到一年一次的维修,建议增加“生活基本费用动态调整机制”的条款。 年初,国务院根据物价水平、收入水平等,明确每年的减息费用标准,并在两会期间提请全国人大或其常委会审查批准。

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专项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等支出。

《每日经济信息》记者通过采访得知,许多家庭的工薪阶层对特殊扣除有很高的期望。 在一个地方城市从事教育领域的夫妇,家庭每月税前收入约20000元,两人抚养着在上幼儿园的女儿。 她告诉记者,“每月孩子的费用是家庭的第一支出,光在教育方面,幼儿园、课外学费的消费就需要3000元,这个支出可以扣除,也许今后可以减轻一些负担。”

“个税改革征言收到13万条建议  公众聚焦起征点和专项附加扣除”

关于专项附加项目具体如何扣除,修正案草案尚未确定,规定“专项附加扣除的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程序,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商有关部门明确。”

普华永道中国个人所得税服务伙伴杨治中表示,虽然不知道专项附加扣除的具体安排,但基于税收公平和效率,预计这些专项附加扣除使用定额扣除或在一定限度内实际扣除的可能性相对较高

德勤中国税务伙伴王欢告诉《每日经济信息》记者,与以往几次税法修订不同,本轮改革并不单纯关注工薪收入起征点(即基本扣除费用标准)的调整,而是立足于个人所得税的整体税制和征管体系的重构,影响广泛而深远, 并且,征求意见稿引入的许多专项扣除涉及许多个人新闻,未来该制度如何有效落地税收征管实践备受关注。

标题:“个税改革征言收到13万条建议 公众聚焦起征点和专项附加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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