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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3日,财政部预算司发布《关于加强地方预算执行管理加快支出进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财政部相关负责人表示,各地区稳步推进财政预算管理和各项事业改革,预算执行管理不断加强,资金录用效率不断提高。 但是,一些地区存在支出进度慢、盘活财政存量资金不足、临时支付规模大等情况,不仅造成财政资金浪费、利润下降等问题,还会影响党和国家重要政策的比较有效贯彻。

《通知》从加快转移支付预算、细化执行年初未分配给部门和下级财政的预算、推进财政存量资金批量聘用、严格财政经济规律等9个方面加强地方预算管理。 按照规定,各省级财政部门应在年5月10日前,落实本《通知》的具体方案,如政策措施、实务安排、预期目标等,并报财政部备案。

《通知》要求加快发放转移支付预算,各级财政部门接到上级转移支付后,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及时分解并达到本级有关部门或者下级财政。

此外,《通知》强调推动统一采用财政存量资金。 对余额资金和连续两年未用完的结转资金,一律回收补充预算稳定调整基金; 对未满两年的结转资金,可以加快预算执行,按规定用于其他应急行业,不需要按原定用途录用的,应当按规定统一用于经济社会快速发展需要资金支持的行业。 加大财政存量资金编制预算的力度,上年末财政存量资金规模较大的地区或部门,相应压缩下一年的财政预算编制规模。

“财政部:加强地方预算执行管理  加快支出进度”

《通知》要求加快资金支付进度。 督促各部门、各部门根据工作和事业快速发展计划,认真做好项目预算执行的各项前期准备工作,根据年度预算安排和项目实施进度等认真编制月度费用计划,及时提出报销申请。 各级财政部门应当及时审查发放资金,确保“工资保证、运转保证、基本民生保证”的各项资金按时发放。 特别是扶贫、保障性安居工程等重要民生行业的资金必须尽快发放。

“财政部:加强地方预算执行管理  加快支出进度”

《通知》强调要加强预算执行的分解和审查。 财政部建立健全考核机制,对地方财政收支进行月度考核,通报考核情况,纳入财政管理工作的绩效考核和激励。 地方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强预算执行的解体,及时掌握预算执行的动态,特别要加强预算收支的执行、国库补贴、结转余额的拆解,结合各地区、各部门的预算执行和排名情况,提出具体的业务目标和改进措施 对地区和部门存在的预算执行不到位等问题,必须采取通报、协商、结合今后的年度预算计划等方法,促进迅速改善。

标题:“财政部:加强地方预算执行管理 加快支出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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