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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记者从水利部获悉,全国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正在稳步推进,已有30个省印制了省级实施方案,各省实施方案对改革做出了总体安排。 许多地方在明确改革任务目标时,规定了分区域、分分类、分阶段的快速发展目标。

其中,北京、江苏、上海、浙江4个省市计划到年率先完成改革任务; 陕西“自我加压”,计划花5年完成改革任务; 云南、宁夏将在8年内基本完成改革任务; 其他省份将在10年内基本完成改革任务。

12月14日,水利部副部长田学斌在当天召开的全国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座谈会上指出,自全年80次试点县改革以来,水利部整理了各地改革实施方案,建立了改革登记簿,推进改革事业。 “根据各地水利部门相关工作要求,在试点基础上,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因地制宜探索改革措施,点对点推进改革工作。”

12月20日,记者在陕西采访调查时获悉,该省在改革过程中有5个大型灌区作为省级试点范围,涉及灌溉面积59.23万亩。 通过一年的试点,探索建立“农业水价形成机制、精准补贴与节水奖励机制、灌区管理创新机制、基础设施改造机制”4个机制。

陕西省水利厅农水处长白鹏翔表示:“此前水价形成机制不合理,政策性水价下跌严重,导致灌区运营困难和人才流失严重。 他介绍说:“这是因为在大型灌区首先实施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尤为重要。”

据悉,陕西省正在大型灌区探索三种价格构成模式的试点。 一是将涨价部分直接补贴用水户,实行价格补贴分离,补贴资金通过灌区管理机关根据实际用水情况发放给农民。 二是对灌区和用水户分别补贴,是国有涨价部分的补给灌区、最后阶段渠系涨价部分的补给客。 三是将国有骨干工程供水价格和运行维护价格的差额部分补贴灌区,用水户不补贴。

“30个省份已印发省级实施方案  全国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稳步推进”

“根据灌溉季节对以上三种模式进行总结,按年度总结,探索可复制、易宣传、适合陕西灌区实际管理模式的、全省宣传。” 白鹏翔表示,到目前试点区域全面完成供水计量设施维护改造,应因地制宜推进农业水权制度改革,推进“渠长制”。 建立水费征收管理机制,加强农业水价管理。

陕西省交口抽查管理局表示,该局作为该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单位,大致按照“简化、统一、高效”的原则,尝试农业用水总量控制和节水奖励机制。 从2007年开始,该局统一调整了末级渠系费用,试行了末级渠系精准配套方案。

在全国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座谈会上,田学斌介绍说,截至年11月,全国在农田水利设施投资4000多亿元,60%以上的大中型灌区实现了支渠以上的计量。 其中,陕西安排农田水利设施资金1600万元,对13个省属灌区的7052条斗渠及以下渠道计量设施进行了完整的查漏补缺、更新。

田学斌说,落实改革方案,各地建立了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组织体系。 另外,在制度建设方面。 田学斌表示,目前,贵州、甘肃等15个省健全了改革激励机制,山东、河南等18个省建立了监督考核机制。 在水权制度建设中,各省根据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要求,农业总水权已经基本确定; 在水价形成机制方面,以各地价格核定和水价核算为重点,在目前全国400多个县灌区开展价格核定和水价核算的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体系方面,各地将逐步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 年以来,全国实行精确补贴和节水奖励资金20多亿元。

标题:“30个省份已印发省级实施方案 全国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稳步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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