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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部北京12月21日印发了国务院日前印发的《关于建立涉农资金统筹长效机制的意见》,部署推进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工作。

《意见》指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大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遵循国家“三农”实务方针政策,围绕实施农村振兴战术,将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作为财税体制改革和深化政府投资体制改革的重要文案,优化财政支农投入, 加强财政支农政策顶层设计,完善涉农资金管理体系,创新涉农资金录用管理体制,改革完善农村投资体制,切实落实

“国务院:树立涉农资金 统筹整合长效机制”

《意见》确定,到明年,实现农业快速发展行业领域农业相关专项转移支付的统一整合。 到2019年,基本实现农业快速发展行业领域间涉农专业转移支付和涉农基础设施投资的分类统一整合。 到了这一年,要建立整合农业快速发展的行业权力与责任匹配、相互协调、上下联动、步调一致的长效机制,根据农业行业中央和地方财政问题权和支出责任划分的改革和转移支付制度的改革,及时进行完整的调整。

“国务院:树立涉农资金 统筹整合长效机制”

《意见》提出,在预算编制环节统筹领域内农业相关资金,中央农业相关资金建立大特定项目的基础上,实行“大特定项目+任务清单”管理模式,有关部门根据各农业相关资金应保障的政策副本设立任务清单。 充分赋予地方自主权,允许地方在完成约束性任务的基础上,在同一大专业领域内自筹资金录用。 对于跨领域农业资金,首先在预算执行环节统一发挥规划先导作用,加强统筹录用性质相同、用途相近的农业资金,支持省、市、县级人民政府的改革任务、特色地域、要点项目等,“渠道不乱、用途不变 承担各自的责任,记录各自的功绩,形成力量”的基本方针,统一进行各功能的补充配置

“国务院:树立涉农资金 统筹整合长效机制”

《意见》要求加强管理制度体系建设,进一步下放审批权力,完善农业相关资金项目库,加强农业相关资金监管,加大新闻公开公示力度,改革完整的农业相关资金管理体制机制,以促进农业相关资金录用效率的提高

《意见》强调,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把农业类资金统筹整合工作放在突出位置,建立政府统筹指导、有关部门参与的农业类资金统筹整合领导小组和办公室,为推进统筹整合工作提供组织保障。 各有关部门要加强信息表达合作,为推进农业相关资金统一整合工作提供机制保障。 贫困县涉农资金统一整合等相关试点工作,将在试点期间继续按照相关规定实施。

标题:“国务院:树立涉农资金 统筹整合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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