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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记者张钟尹

11月18日,国务院发布《移交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会保障基金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国务院决定,从2009年起,选择部分中央公司和部分省份试点,统一转换公司10%的国有股权,以充实社会保险基金。

关于试点工作的实施,上海财经大学公共政策统治研究院副院长郑春荣告诉《每日经济信息》记者,移交涉及的中央企业和地方国有企业数量庞大,股权关系的统计可能需要一定的时间。

今年是部分中央企业、省的试点

根据方案,综合公司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不足的情况、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推进、国有公司的快速发展现状,明确方案将占公司国有股权的10%。 今后需要结合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和可持续快速发展的要求,进一步转换再进行研究。

方案确定,将中央和地方国有以及国有控股公司、金融机构纳入转轨范围。 公益类公司、文化公司、政策性和开发性金融机构以及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对此,郑春荣向《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表示,公益类公司等没有纳入转型范围的首要原因是这些公司自身不以利润等经济效益为目的,而是追求社会效益。

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指出,工农中建四大国有银行、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三大集团,其转型规模是个大数字。 此外,还有很多这样的特大型国有公司集团,此次计划规模相当大,有望加大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的总储备,非常值得期待。

 

近5年来,中国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情况(单位:万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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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中确定,转换后的中央公司国有股权由国务院委托社会保险基金会集中持有,单独核算,接受审查和监督。 转换后的地方公司国有股,由各省级人民政府设立国有独资企业集中持股、管理、运营。 也可以将转换后的国有股权委托给本省(区、市)具有国有资本投资运营职能的企业专家进行管理。

关于调换的日程,计划中也有具体规定。 作为第一步,每年选择部分中央公司和部分省份进行考试。 中央公司包括3至5家由国务院国资委监督管理的中央管理公司、2家中央金融机构。 试点省份的转换工作由有关省(区、市)人民政府具体组织实施。 第二步,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年后分批转型事业,尽快完成事业。

履行三年以上禁售期的义务

对于社会关注的问题,方案的实施是否意味着大量改变国有资本? 财政部有关人士表示,这种理解不正确。 他强调,在方案实施的过程中,也不允许大量改变国有资本。

根据建议,社会保险基金会等受托主体经批准可以通过国有资本运营获利。 国有资本运营以国有资本结构调整和有序进退为首要,目标是实现国有资本保值增值,获取越来越多的利益,而不是单纯改变国有资本。

此外,还要求社会保险基金会等受托主体履行3年以上禁售期的义务,继承原持股主体的其他限制销售义务。 禁售期内,与转换有关的关联方上市的,还应当继承原持股主体禁售期的义务。 因此,上述期限内承兑主体也不会改变国有资本。

必须注意的是,这次转型是否影响了国有公司的所有权、经营? 财政部有关人士表示,推进国有企业改革深化,实现国有股权多元化持股,推进完整的企业治理结构,建立现代公司制度,促进国有资本的强大和强大,快速发展的成果越来越被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

中国公司研究院首席研究员李锦认为,在移交国有资本后,国有企业的股权结构确实发生了一定的变化,对企业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

另一方面,在经营方面,前述财政部负责人确定,社会保险基金会等受托主体作为财务投资者享有被划分为国有股权的收益权和处置权,不参与公司日常的生产经营管理,通常不向公司派遣董事。 必要时,经批准可以向公司派遣董事。

标题:“国资划转社保按“两步走”推进 不允许大量变现国有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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