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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受瞩目的安硕新闻投资者起诉企业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将于8月初首次进行审前证据交换,进入审判程序。

曾经“破天荒”的经营者面临巨额索赔,目前,安硕新闻已经接到9批投资者的索赔诉讼,包括至少80人的索赔案件,累计标的约1800万元。

在审前环节,安硕新闻代理律师提出了两点异议。 一是对证监会的处罚决定表示不同意,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有“混淆”等评价。 二是投资者应该向当时撰写报告的东方证券研究员浦俊懿、郑奇威提出索赔,投资者的损失与两人创造的新闻误导也有很大关系,两人要与安硕新闻平均承担赔偿责任。

东方证券及其两位研究员是否有连带赔偿责任,成为安硕新闻事件的一大焦点。

年12月,当时东方证券研究所计算机领域的主任拆师浦俊懿、研究员郑奇威因违反证券法第78条第2款的规定,分别被罚款20万元和罚款15万元。 两人未经东方证券内控部门审查复核,利用诱导性和夸张性的语言文案撰写邮件,向128家基金、证券公司、私募等机构的1279人累计发送邮件1万1000余封,传达安硕新闻互联网金融服务业务和互联网金融

“安硕新闻案警示市场主体归位尽责”

东方证券是否承担责任必须监管定性,证监会没有规定东方证券的责任,研究员的连带赔偿需要法院判决。 但是,安硕新闻成为“妖股”,在相关证券公司研究者之间的打压不容忽视。 正如本案律师认为的那样,“安硕新闻和东方证券当时的相关研究员、拆迁师的行为给投资者造成了很大的误解,而且其相关行为不仅仅是虚假陈述和新闻误导,很大程度上是共同操纵了市场。”

“安硕新闻案警示市场主体归位尽责”

近年来,证券公司创新研究报告层出不穷,“标题党”盛行,在研究报告发表过程中存在谨慎性不足、标题夸张、文案误导、质量管理不善等合规风险。

去年,证监会通报称,个别证券公司用微信号发行的副本为首席经济学家,但标题明显带有夸张、诱导性,与报告副本的逻辑相关性不强。 最近方大碳被市场各方面称为“宇宙之首”。 一家证券公司的分解师近日在方大碳的研究报告中表示,方大碳的年利润达到了70亿元。

受排名考核压力和分仓佣金制度的影响,拆师的投研能力逐渐被异化,摆弄文案、追赶热点的操作取代了基础性调查工作,“奇葩”和乌龙的研究报告频繁出现。 安硕新闻之所以成为“妖怪”,是众多市场主体共同参与、推波助澜的结果,而不是证券公司研究员的一己之力。 提醒各市场主体有不同程度的责任,市场主体需要回到各自的地位履行职责。

“安硕新闻案警示市场主体归位尽责”

安硕新闻事件为上市公司的虚假市值管理敲响了警钟。 市场操纵、内幕交易、误导性陈述、减少抛售限制、内外勾结的虚假市值管理,使违法违规者一时暴利,但一时成功。

受证券法上限的限制,安硕新闻只被罚款60万元,但投资者的投诉诉讼让上市公司焦急不已。 1800万元的索赔只有第一次,之后也会有很多投资者参加索赔。 安硕新闻近日公布了上半年业绩预告。 上半年的赤字预计在300万元~750万元之间。 原因之一是一些顾客对企业的业务能力抱有一定的疑问,导致合同签订、销售回收滞后,影响项目的执行效率。 牛皮破了,卷入诉讼后,上市公司的形象可以说受到了很大的损害。

“安硕新闻案警示市场主体归位尽责”

安硕新闻事件也给私募基金等机构投资者的抱团取暖、股权集中战略敲响了警钟。 一些基金管理企业在年11月至年5月期间大量购买安硕新闻,累计共有221只公募基金最多持有1808.21万股,占安硕新闻流通股的74.84%。 也就是说,安硕新闻近四分之三的股份由机构控制,机构投资者大部分是公募基金。

现在公募基金的集中持有战略也没有明显变化。 在刚刚公布的基金第二季度报告中,排名前十的重仓股票超过基金资产净利润率80%的基金达到15只,更多的基金经理将资金配置在少数股票上,基金非常集中的持股战略隐含着风险。

安硕新闻事件也给热衷追逐热点和妖股的投资者上了一课。 在安硕新闻持续的误导下,众多不知名投资者大胆涌入,高价买入,最后高位周旋,成为接盘侠。 特力a、全通教育、张家港行等妖股,最后都不是一地鸡毛,给投资者带来了巨大的损失。

被告安硕新闻出庭,对上市公司、证券公司和研究员、公募基金、普通投资者等众多市场主体具有警告意义。 只有各市场主体尽责,买方自负,卖方负责,才能真正改善资本市场生态,建立市场化运作机制。

(作者是财经专栏作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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