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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秋余记者

为了适应现代财政制度改革和新闻化加速发展的需要,提高财政票据监管水平和效率,财政部近日出台了《关于稳步推进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的试点方案》,包括北京、黑龙江、浙江(宁波)、福建(厦门)、贵州、云南、湖南、重庆

财政部要求各试点地区和部门认真清理财政票据管理情况,结合实际工作,根据“试点先行,分阶段实施”的大框架,制定本地区、本部门的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应包括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事业总体实施计划、业务流程、系统改造方案、时间表和相应保障措施等复印件。 各级财政部门要不断总结完善,积累经验,逐步扩大试点范围,扎实推进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试点工作。

“交通罚款等将试点电子票据”

《方案》提出,充分利用计算机和新闻互联网技术,着力建设科学完整的财政电子票据管理系统,实现财政电子票据发行、管理、发送、查询、保管、清算收款和社会化应用等全流程的无纸化电子控制。 着力建立全国财政电子票据新闻共享和运行机制,打破新闻壁垒,实现全国财政票据新闻共享,全面提高财政票据社会便利,切实实现便民利民的服务目标。 着力构建更加科学、高效、便捷的财政票据管理体系,为推进行政事业单位收付管理互联网化、政府应税收入电子化、会计电算化管理奠定坚实的基础。

标题:“交通罚款等将试点电子票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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