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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实习记者张钟尹

全国两会刚结束,就正式出台了为新公司减税减税的政策。 3月17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取消、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相关政策的通知》,取消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和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

另外,调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政策,扩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免除范围,同时设定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标准的上限。

中央财经大学教授王雍君对《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表示,这是财政部落实政府实务报告的具体措施,之所以率先取消这两个基金,是因为经济合理性不确定。

两个基金给公司带来了近385亿元的负增长

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和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是纳入地方国库的两个政府性基金。

其中,城市公用事业附加特别基金的收入是指对工业用电、工业用水、公共汽车、公共电车、民生用水道、民用照明用电、电话、燃气、渡轮等的附加,用于满足城市维护的迫切需要。

新的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涵盖了砖类、砌块类、板材类等相应的标准材料,该基金主要用于新墙体材料的生产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的折扣与配套等。

财政部数据显示,全年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收入89.17亿元,城市公用事业附加收入295.52亿元。 此次两个基金的撤销,给公司带来了近385亿元的负增长。

王雍君认为,就相关公司、领域而言,取消这两个基金的负面力量较大,金额规模相当大。 他进一步表示,关键不仅是为公司减负,更是确定收钱的合理依据。

国家行政学院经济学教授冯可爱彬对《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表示,城市公共事业附加专项基金的公共性特别强,政府以常规税收支付为先。 新的墙材专项基金征收时间已经很长,该基金已经过时。 取消这两个基金是完全合理的。

资金积压在余额里

此前,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以下简称“残保障金”)备受公司关注,据一家微型公司称,一年支付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相当于一名员工的工资水平。

通知指出,将扩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豁免范围。 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豁免范围从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由在职人员总数20人(含)以下的微型公司调整为在职人员总数30人)以下的公司。

调整豁免范围后,工商登记注册不满3年、在职人员总数在30人(含)以下的公司,可以在剩余期间按规定免除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此外,还设立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标准的上限。 用人单位在职人员年平均工资不超过当地社会平均工资(含用人单位所在地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镇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3倍的,按照用人单位在职人员年平均工资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超过地区社会平均工资3倍的,按地区社会平均工资的3倍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冯可爱彬向《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表示,目前公司意见较大的政府性基金之一是向大部分公司征收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据她分析,该基金征收已有20多年,由于收钱标准过高,计算基数为当时社会平均工资,近年来增长迅速,资金积压。

财政部数据显示,全年余额收入284.27亿元,支出212亿元,余额达到72.27亿元。

通知指出,“十二五”期间,地方政府可以自主决定免除、停止征收或者减税地方水利建设基金、地方水库移民支援基金。

标题:“财政部下月起取消两项政府性基金 设置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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