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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张雯

11月3日,国务院信息办公厅就《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配办法的意见》的情况举行了发布会。 农业部部长韩长赋在会议上指出,“三权分置”有利于实现集体、承包农户、新型经营主体的土地权利共享,促进分工分工,使土地经营权流失的农户增加财产收入。 土地承包权是一种益物权,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现规模收益。

“农业部详解农地“三权分置”:新增补贴向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倾斜”

美国农业部管理司司长张红宇此前在接受《每日经济信息》记者采访时表示,“‘三权分置’的改革重点将放在搞活经营权上。 通过土地制度的改革、新的经营主体的迅速发展,有助于实现比较有效的供给。 ”

农民进城后,其承包方留在后面,是否退出、如何退出,成为“城里人”和“村里人”共同关心的话题。 对此,韩长赋表示,在农民退出承包地的问题上,目前只有很少一部分农民有此意愿。 进城的农民退出承包地需要足够长的历史过程,我们必须有足够的耐心。

他还强调,未来农业补贴的增长必须向规模适中的家庭农场、合作社等新的生产经营主体倾斜。 “引导土地流转,适度规模经营,快速发展现代农业,提高农业质量、效益、竞争力是政策导向。 ”

“三权分置”使土地流动

“三权分置”是指农村土地的集体所有权、农户的承包权、土地的经营权这“三权”的分置并行。

“三权分置”进化的由来是怎样的?

韩长赋表示,改革开放初期,实行家族联产承包责任制,所有权归于集体,承包经营权归于农户,这一阶段被称为“两权分离”。 现在,无论农民进入二、三产业还是城市,为了保存自己的土地承包权,以及为了满足流转自己土地经营权的意愿,都形成了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配”并行的结构。

在这个框架下,农村土地的所有权归于集体所有,是土地承包权的前提。 农户享有的承包经营权在土地流转中又衍生出经营权,集体所有权是基本的,农户承包权是基础,土地经营权是关键,这三者统一为农村基本经营制度。

最近,中办公室国家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完善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出让办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指出了重复土地集体所有权的根本地位,严格保护农户的承包权,加快土地经营权的释放。 这是中央再次以文件的形式确认了“三权分配”。

韩长赋说,“实行‘三权分置’,促进土地资源优化配置,以土地为要素流转,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快速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改革,可以为现代农业快速发展和农民收入增长提供新的路径和制度保证。”

社科院农村快速发展研究所研究员李国祥对《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表示:“简单来说,就是将同一块土地分为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 所有权不能工作,承包权稳定,经营权叫做激活,可以流动,也可以拿银行的抵押获得贷款。 ”。

“三权分置”如何保障各方的利益[/s2/]

对于接替土地流转的新经营主体来说,如何利用迁入的土地进行适度规模的经营,建立稳定的获取收益机制备受关注。

在昨天的新闻发布会上,“三权分置”的好处保障成为了要点复印件。

与农民权益相比,汉长赋说:“农业补贴不会因为‘三权分置’而减少,只会增加而不会减少。 另外,目前正在进行农业补贴改革,改革的目的不是减少,而是更合理、更具对比性、更有效。 基本上是库存调整、增量倾斜。 库存是已经放在农民口袋里的钱,政府不会再拿出来。 但是,必须进行优化,以便更好地使用。 ”

另一方面,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权益也得到了牢固的保护。

农业部的数据显示,目前我国农村集体经济包括资源性资产、经营性资产和非经营性资产,其中耕地、草地、林地60亿亩以上,2.86万亿元经营性资产。 《意见》强调坚持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根本地位,在“三权分置”过程中集体所有权必须得到更充分的体现和保证,不能被虚置。

另一方面,对新的经营主体来说,“三权分置”通过“搞活土地经营权,优化土地资源配置”的制度,促进规模经营和现代农业的快速发展。

据汉长赋介绍,截至今年6月底,全国承包耕地流转面积达到4.6亿亩,已超过承包地面积的三分之一,在小沿海地区这一比例已达到二分之一,经营耕地面积50亩以上的规模经营农户已超过350万户。

围绕搞活经营权,《意见》规定,在保护集体所有权、农户承包权的基础上,平等保护经营主体通过流转合同取得土地经营权,经营主体经承包农户同意,向农民集体备案后转为其他主体,或者依法设定抵押 被征收流转土地的,可以根据合同获得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使用土地入股、土地供销、代耕代种,《意见》是激活正面创新经营权、稳定经营者期望的实现路径。

“农业部详解农地“三权分置”:新增补贴向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倾斜”

在谈到搞活经营权的问题时,张红宇对《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表示:“农业目前已经不是弱质产业,只要生产效率足够高,就能带来不输于其他非农产业的利益。 通过土地制度的改革、新的经营主体的迅速发展,有助于实现比较有效的供给。 ”

标题:“农业部详解农地“三权分置”:新增补贴向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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