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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记者王辛夷

19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显示,第三季度gdp增长率为6.9%,创2009年第二季度以来最低季度增长率。 在经济下行压力不断加大的今天,为公司减负、鼓励双重创已刻不容缓。

昨天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重新发行了《政策红包》,包括完善的研发费加计扣除政策,推动了公司研发力度的提高。 另外,明确了在全国建立居住证制度,通过户籍制度改革推进城市化,帮助经济长期快速发展……随着一系列政策红包的出台,奠定经济基础的企业稳定前景变得明朗。

“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是经济快速发展的新引擎,公司也是创业、创新的主体。 在经济下行压力不断积累的今天,为公司减负、鼓励公司创业创新刻不容缓。

10月21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决定完善研发费加计扣除政策,加大公司研发力度,在全国宣传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部分所得税试点政策,推进结构调整,助力创业创新。

具体来说,从明年1月1日开始,放宽享受加计扣除政策的研发活动和费用范围,除原13个项目外,还增加了外勤研发人员的劳务费、试产检查费、专家咨询费和合作或委托研发产生的费用。

另外,这次常务会议还明确了向全国宣传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部分所得税试点政策。

国家行政学院经济系教授冯可爱彬在接受《每日经济信息》记者采访时表示,我国税制改革的方向非常明确,第一是从间接税转向直接税。 这种变化可以减轻对生产经营活动的干扰,使我们的税收更加优化、更加中性化,有利于大众创业、万人创新。

加上计酬实行事后申报

2008年,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公司研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规定了公司研发活动。 它允许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实际发生规定内的费用支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规定实行加法扣除。

举个简单的例子,税法规定研发费实行加150%的扣除政策,如果公司当年开发新产品的研发费实际支出为100元,则以150元( 100×150% )在税前扣除,从而为公司增加研发投资。

《办法》是指公司为获取科学和技术(人文、社会科学除外) )的新知识,创造性地利用科学技术的新知识,或实质性地改善技术、技术、产品) )服务而制定的持续进行的目标的研究开发活动。 根据上述《办法》,加算扣除可包含的费用共有八项,包括新产品设计费、新技术规程制定费以及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从事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等。

“国务院发税收红包挺公司“双创””

财政部还发布了《研发费税前加计扣除相关政策问题通知》,通知规定增加了研发人员五险一金、仪器设备等五个项目的复印件。

这些规定看起来很明确,但在实际操作中存在很多问题。 一位财税部门工作人员告诉《每日经济信息》记者,研发费加计扣除政策的管理工作全部由税务部门实施。 但是,税务机关缺乏研发行业的专家,因此难以准确认定公司的研发活动。

这次常务会议表明,将简化考核,对提成实行事后备案管理。 对可以扣除加法的研发费用实行合并计算。

添加公司代码提高双重创造力

除了简化审批流程外,此次常务会议还明确,从2009年1月1日起,将放宽享受加计扣除政策的研发活动和费用范围。

除了不适用加算扣除的活动和领域外,公司产生的研发费可以享受加算扣除优惠。 在原有基础上,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试产检测费、专家咨询费以及委托合作或研发产生的费用等可以按规定纳入加算扣除。

此次常务会议认为,完善的研发支出加计扣除政策,是落实创新驱动快速发展战术,通过结构性减税吸引较为有效的投资,推进“双创”,促进产业升级的重要措施。

双创活动周为了创业、创新者的“平台”,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又在这次常务会议上为创业、创新者发了税收红包。

21日召开的常务会议明确向全国宣传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部分所得税试点政策。

首先,对有限合伙制投资公司采用股权投资方法投资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公司两年以上,自年10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该投资公司的法人合伙人可按投资额的70%抵扣应纳税所得额。

另外,居民公司转让5年以上非垄断许可聘用权取得的技术转让所得,500万元以内可享受部分免征、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公司所得税的优惠。

从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中小高新技术公司以未分配利润、盈余和资本公积向个人股东转卖增资资本,高新技术公司将科技成果转化为本公司相关技术人员给予股权奖励,个人股东和技术人员可在5年内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

标题:“国务院发税收红包挺公司“双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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