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1699字,读完约4分钟

地方排污费征收标准逐步提高,大幅度提高成为趋势。

近日,山东省物价局、财政厅、环境保护厅联合印发《关于完善污染物回收政策促进污染物减排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分两个阶段提高废气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污染物回收标准,一年半内将污染当量征收标准提高4倍。

事实上,去年以来,包括北京、天津、河北、安徽、甘肃等省市,污染物排放接收政策相继调整,大幅提高征收标准已成为共识,北京、天津等主要污染物排放接收标准翻了5~15倍。 值得注意的是,排污费未支付问题突出,去年天津、河北、广西、宁夏、广东、浙江等26个省447家国家要项监测公司未支付排污费共计3.09亿元。

对此,中国人民大学环境政策与环境规划研究所所长宋国君在接受《每日经济信息》记者采访时表示,以前的标准公司出现了大量欠费问题,这种问题与公司的经营状况不十分相关,但现在进一步提高后,是否一定能达到减排的目的

一些地方反对提高标准

《通知》规定分两个阶段提高废气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的征收标准。 第一步,从年10月1日起,由现行的1.2元/污染当量调整为3.0元/污染当量; 第二阶段,从年1月1日起,由3.0元/污染当量调整为6.0元/污染当量。 提高污水中化学需氧量、氨氮和5种主要重金属(铅、汞、铬、镉、类金属砷) )污染物排放回收标准,由0.9元/污染当量调整为1.4元/污染当量。

“排污费征收提标进入尾声 去年26省份欠缴超3亿”

另外,根据《通知》,公司污染物排放浓度超过国家或山东省规定排放限值或污染物排放超过规定排放总量指标的,对该污染物按山东省规定的征收标准加倍征收排污费。 公司的生产技术装备或者产品属于国家规定的淘汰类的,按山东规定的征收标准增加两倍征收排污费。

公共环境研究中心主任马军告诉《每日经济信息》记者,提高污染物排放量征收标准是趋势,希望通过经济杠杆进行调整,为公司减排注入新的动力。

去年9月,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环境保护部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调整排污费征收标准等问题的通知》,截至年6月底,各省(区、市)的价格、财政、环保部门按污染当量征收废气中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污费标准为1.2。

参照2003年标准,此次调整后,将废气中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污水中的化学需氧量、氨氮和5种主要重金属(铅、汞、铬、镉、类金属砷) )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排污费征收标准提高了1倍。

据记者整理,目前,北京、天津、河北、安徽、甘肃等大多数省市已经制定或开始执行调整后的更高收入标准。

马军表示,在提高污染物排放量征收标准的问题上,不仅公司此前不愿意,地方环保部门也表示反对。 环境保护部门的经费依赖于排污费的征收,如果提高后公司积极削减排放量,收到的排污费反而有可能减少。

一些公司一年未付数千万美元

从行业来看,提高排污费征收标准的最直接作用,是提高公司的排污费,迫使公司减排,或关闭、转型一点点高能耗、技术落后的公司。

但是,排污费征收仍然困难,多年来一直遭遇“老赖”。

根据环境保护部公布的全年未交排污费国家要项监测公司名单,各环境保护厅(局)截至年4月1日公布的结果,全年26个省)市、区) 447家国家要项监测公司未交排污费共计3.09亿元。 其中,内蒙古、广西、贵州的未付公司数量分别达到87家、53家、39家,居未付公司前三位。 从未支付金额来看,许多省份进入“上千万俱乐部”,包括内蒙古未支付7812.59万元、山西未支付2619.65万元、河北未支付2468.33万元等。

“排污费征收提标进入尾声 去年26省份欠缴超3亿”

值得观察的是,今年4月,山西省环境保护厅发布的消息称,山西中阳钢铁有限公司全年未支付13624822元的排污费。

环境保护部公布的年度相关数据显示,28个省(市、区) 374家公司未支付排污费3.4亿元。 其中,山西中阳钢铁有限企业也在当年未清偿名单中。

马军认为,发生欠费的主要原因是公司利润不好,无法缴纳这么多排污费,一点点这种现象也得到允许和容忍,涉及到公司给当地带来的税收、民生等问题。

之所以允许未付款,是因为实际上存在一种黑暗。 据马军称,能否揭开黑暗,用资金帮助公司搞好减排。 但需要严格执行排污费征收规定,形成统一严格的执法,这对其他公司是公平的。

标题:“排污费征收提标进入尾声 去年26省份欠缴超3亿”

地址:http://www.bjmxjjw.com.cn/bxxw/785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