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2918字,读完约7分钟

经过记者胡飞军,胡健从广州、北京出发

年末,深圳突击实施汽车限购。 昨天( 12月29日) 17时40分,深圳市政府就此召开新闻发布会,同日18时开始实施轿车增量控制管理。 从此,深圳市成为继北京、上海、广州、天津、杭州、贵阳之后第七个实施汽车限购政策的城市。

《每日经济信息》记者在此之前不久,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上审议了立法法修正案草案,草案二审稿指出,地方政府规章不得制定损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或增加其义务的规范。 据该公司称,这意味着一点限制、限购、限贷等地方限制行政手段,今后将不再“任性”。

国家学院教授竹立家表示,随着立法法的推行,深圳的限购令方法很可能会引起其他城市的效仿,一点点的地方“限购令”可能会突然袭来。

深圳将进入汽车管制阵营

昨天晚上17点左右,离发布会开始还有30分钟,很多媒体记者已经在听新闻了,等着我们。 17时40分,新闻发布会正式开始,深圳市公安交通警察署副主任陈惠港表示,为缓解交通严重拥堵,改善大气环境质量,自2009年12月29日18时起,深圳全市实行轿车增量控制管理。

《每日经济信息》记者从发布会现场获悉,深圳市乘用车增长指标额每年暂定10万个,并根据道路承载能力、大气环境保护需要等情况适时调整。 陈惠港进一步指出,10万个指标中,2万个与电动汽车相比,剩下8万个为普通汽车、50%摇号、50%竞争,积极探索与碳排放交易相结合的竞争方法,不仅通过管制处理汽车增长问题,还通过国、省、省

“立法法草案拟限制地方权力深圳年末突限车”

深圳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朱廷峰表示,据监测,深圳市中心城区晚间高峰堵车时间从年的38分上升到年的55分,目前汽车尾气占深圳pm2.5当地排放源的41%,为第一大气污染源,为灰霾

但是,年7月,深圳市交通委员会曾根据年市政府发布的《深圳市城市交通白皮书》指出,深圳在加强交通诉求控制方面,通过利用设施供给、经济杠杆、移动管理和推广倡导等综合手段,引导车辆合理采用, 然而,短短一年,限购政策的方向突然发生了变化。

此前,根据《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深圳市提出了征收路外停车场停车调节费以调节交通出行,缓解交通拥堵的思路和措施。 为了充分听取市民的意见,相继召开了两次听证会。 从听证会的情况来看,征收道外停车场停车调整费存在很大争议,大部分听证代表不赞同,部分听证代表建议采取限制购买轿车的措施。 最近,国家有关部门对未列入国家、省二级目录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款颁发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拒绝缴纳的文件。 因此,道路外停车场的停车调整费等经济手段目前无法推进。

“立法法草案拟限制地方权力深圳年末突限车”

“对汽车的管制政策可能在一线城市一定会实行,但这几乎是不可能的。 因为公共交通基础设施的迅速发展落后于人口和车辆的增加,也是地方政府应对交通拥堵和环境恶化的压力,不得已做出的最后选择。 》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对记者说。

中国汽车流通协会副秘书长沈荣对《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表示,深圳市限购汽车后,将出现北京、广州等城市限购后的市场表现,从而对国产自主企业品牌的汽车产生不良影响。

沈荣表示,汽车限购后,车牌资源成为稀缺资源,价格上涨,导致顾客总是有一步步的成本心理,倾向于购买大型车、大排量车的中高端车,1.6升以下的排气量轿车市场占有率大幅下降。 “一二线城市具有示范效应,限购政策事实上迫使汽车成本结构升级,从而造福中高端车,不利于自主企业品牌车企。 ”

立法草案修订备受瞩目

值得观察的是,日前召开的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了立法法修正案草案。 草案规定,地方政府规章不得制定损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或增加其义务的规范,备受各界关注。

特别是立法法修正案草案第八十二条,将地方规章、法规、立法的程序、正义、确定写入法条,明确了地方政府的权力界限,有望解决多年来存在的地方红头权力过大、方向偏颇等问题。

长期以来,地方一个红头文件擅自限制行规、限购等问题,既有上位法可疑的问题,也有不符合程序正义的问题。 “半夜鸡叫”的管制、限购,利益是管制效果马上生效,但实用主义不能代替依法行政,善意不能代替程序正义。 因此,从源头上进行规范化是必不可少的。

财经评论家李文海告诉《每日经济信息》记者,限购措施实际上是公民的财产录用权和强制限制,是转嫁城市管理责任。 在公民充分享有自由的基础上形成秩序,无疑会大大增加社会秩序管理者和维护者的责任。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国家治理若干重大问题的政策决定》,立法工作中部门化趋势、争权推卸现象突出。 正如一位委员所说,目前存在“国家权力部门化、部门权力好处化、部门好处法定化”的现象,部门立法在“治民”与“治官”的关系中,多强调“治民”。 因此,在今后的立法过程中也必须防止部门和地方的好处法律化。 特别是涉及公民权利义务的一些事项,必须经过人民代表大会的立法程序。

“立法法草案拟限制地方权力深圳年末突限车”

值得注意的是,立法法修正案应当制定地方性法规,但在条件尚不成熟的情况下,由于行政管理十分紧迫,可以首先制定地方政府的规章。 规章实施两年以上,需要继续实施规章规定的行政措施的,应当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性法规。 参加讨论的全国人大代表认为,立法法赋予地方权力,但地方一定要让民众参加,召开听证会,让更多的人参加。

“立法法草案拟限制地方权力深圳年末突限车”

立法法修正案草案二审查规定日后通过的话,实施两年以上的地方规章和红头文件将面临法治的考验,要继续实施,必须经过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立法手续,上升为地方法规。 明显抵触上位法的地方性规则应当立即修订或者废除。

《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观察到,深圳限购比较有效期暂定为5年,立法法修正案草案最终通过的情况下,将如何协调? 李文海的解体、汽车限购权限仍存在争议,仅从规则上升到法规立场,两年后,本级立法程序无疑需要重新认定。

巨浪“限制令”会到来吗?

深圳的限购方法会不会被其他城市模仿?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给出的答案是肯定的,记者获悉,目前立法法修订草案尚未实际通过,交通、住房等城市管理方面存在压力的地方政府很可能会集中出台一点限购和调控政策。

商务部研究院报告称,汽车保有量过多,许多城市可能限购和限制。

其实,对于如何防止制定损害公民合法权益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了许多意见和建议。

例如,刘振起委员考虑到许多地方性法规和条例直接关系到群众的切身利益,应该具体规范如何征求群众意见,制定地方性法规要召开听证会,或者通过网络等媒体进行发布

人大代表杨震认为个别地方立法质量不高,建议在制定地方性法规、规章前建立立法前判断制度,由立法机关委托第三方判断立法项目的合法性、必要性、可行性,可以很好地关闭立法项目的准入。

但是,不能彻底否定购买限制。 竹立家说,我国是快速发展中国家,如果只以法规的形式进行城市管理,很多客观情况可能会发生快速变化,规划可能赶不上变化,地方政府有一定的灵活性是合理的。

他说,以管制和限制行为为例,在城市快速发展的过程中,一些特大城市和地区热点城市大量涌入,城市管理属于属地管理,这涉及财政、人事等一系列问题,也是快速发展中国家普遍应经历的现象,完全否定管制

标题:“立法法草案拟限制地方权力深圳年末突限车”

地址:http://www.bjmxjjw.com.cn/bxxw/897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