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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记者钱从北京微发

最近,财政部网站颁发了《关于取消、停止和免税的行政事业性收款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自年1月1日起取消或暂停征收12项中央级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款,并对中小企业免征42项中央级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款。 财政部表示,这是为了进一步减轻公司,特别是微型公司的负担。

《每日经济信息》记者了解到,此次豁免的力度和范围很大,其中被取消或暂停的收款项目包括征收管理费、人事关系和档案费、土地登记费、住房登记费等,这些费用对微型公司来说是不小的支出。

《通知》要求各省(区、市)全面清理省级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钱项目,取消重复设置、收钱养人、领取市场经济基本不合理的钱。 另外,各省对免除设立微型公司省级的行政事业性要收钱,具体豁免项目由各省(区、市)人民政府明确。

取消、停止、免除上述行政事业性征收后,有关部门和机关依法履行职能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预算统一安排。 其中,行政机关和财政补助事业单位的经费支出,由部门预算安排的分支机构收到的经费支出,通过安排其上级主管部门的项目支出处理。

此前,财政部为了提高行政事业性收款和政府性基金政策的透明度,有效制止各种非法收款行为,公布了包括行政事业收款、关联企业行政事业收款、政府性基金在内的3个清单,“目录清单以外的行政事业性收款和政府性基金一律不能执行,公民、法人、其他基金

许多微型公司的负责人对记者说,除了目前公开的税收项目外,还有许多不明原因的缴费,如残疾人保障金等。 中国政法大学财政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对《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表示,行政乱收钱是因为我国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钱的法制规范不到位。 附加费用等法律规范不确定,地方收钱过程中可操作性空之间过大,发生了乱花钱的现象。 要通过法治途径,加快收钱立法,制定全国统一标准,并推进收费改革改革。

“财政部:2015年起免征小微公司房屋登记等42项收钱”

财政部在这次《通知》中也重申,坚决取缔各种乱收钱。 未经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越权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款项目全部取消。 对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款,实行目录清单管理。 清单以外的收款,一律不得执行。

标题:“财政部:2015年起免征小微公司房屋登记等42项收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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