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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五”期间,党中央国务院出台了一系列扶贫攻坚优惠政策。 国家税务总局全面梳理了国家出台的110项脱贫攻坚税优惠政策,分门别类列出了政策文案、享受条件,三次更新发布了新版《扶贫攻坚税优惠政策指导》,一系列政策“团结拳”精准助力,进一步战胜脱贫攻坚战。

据国家税务总局介绍,今年1~8月,全国税务系统落实支持脱贫攻坚的各项税费优惠政策实现减税670多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36%。

在江西粮食多产的雷应国看来,面对疫情、洪涝灾害的双重压力,仍能实现丰收,税费优惠政策起到了很大的作用。

雷应国核算了账目,今年以来,他的栽培合作社已经享受了各类税费优惠110多万元。 “通过持续的税务优惠支持,得到了招募越来越多员工的资金。 》雷应国告诉记者,合作社与档案卡贫困者签订稻田管理协议,设立超产工资奖,使当地120户农户脱贫致富。

长春市税务局联合市扶贫办公室根据需要定制定点扶贫村相关龙头公司资质认定、优惠备案、退税等“一站式”跟踪服务,仅吉林省大型企业、中粮生化企业、达利集团吉林省分企业就获得450多万元税收优惠。 3家公司每年收购当地玉米等粮食和农产品近亿元,给周边贫困群体带来300万元以上的外出赚钱收入。

“十二五”期间,为了确保群众稳定脱贫,全国税务系统建立了完善的扶贫长效机制,增强了持续快速发展的后劲,确保了困难群众稳定脱贫致富。

在资金投入方面,全国税务系统先后投入42亿多元资金,近72亿元援助资金,购买贫困地区农产品5亿元以上,援助贫困地区农产品9亿多元销售。

在产业扶贫方面,全国税务系统支持贫困地区引进公司2332家,公司实际投资41亿元,支持龙头公司和农村合作社5702家,使档案卡贫困人口脱贫人数达到114万人。

国家税务总局党委书记局长王军表示,全国税务系统将继续推进“扎实”的扶贫措施,抓好产业扶贫、扶贫等定点扶贫工作,建立全面巩固脱贫攻坚战成果的长效机制,并、 要全面落实支持脱贫攻坚战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防止援助力度下降,努力构建“带不走”的扶贫力度,经得起历史和人民提出验证的脱贫攻坚税答复。

封面照片来源:本公司

标题:“全国税务系统落实支持脱贫税收优惠 前8月减税670多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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