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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记者李彪从北京出发

公布实施12年的《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面临修订。

近日,天津市环保局宣布,为适应新时期大气污染治理的新要求,天津市决定重新修订2002年颁布实施的《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并且,《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修订草案)》(意见征集稿) )以下简称《修订草案》。 意见收集期限为年12月19日。

提高了违法价格,增强了法律的威慑力量,成为了《修订草案》的核心思路之一。

《修订草案》对大气污染物排放超标等12种违法情况之一,由公司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处以罚款,被责令改正,被依法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自责令改正之日起,根据原地点处以罚款

中国人民大学环境政策与环境规划研究所所长宋国君认为,确定每天连续处罚的违法情况,对公司的环境违法行为起到很好的遏制作用。

“一家公司、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因排放违法污染物受到罚款处罚后仍未予以纠正,持续随意排放大气污染物。 对此问题,高绍林表示:“修订案将对一些严重违法行为予以重罚。”高绍林表示,对持续排放大气污染物且拒绝修订的严重违法行为实施每日连续处罚,将大大提高其违法价格,提高法律威慑力度。

年3月1日,新修订的《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正式实施,对部分环境违法行为加倍处罚没有上限。 《修订草案》是京津冀地区空气体质量改善的又一重要文件。

12年后拆除为什么需要修改原条例时,天津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高绍林表示,因为京津冀发展迅速,需要共同防治大气污染。 国家对环境保护法进行了新的修改,对污染防治作出了新的规定,需要与地方性法规建立联系。

据《每日经济信息》记者介绍,从2009年至2009年4月两年多进行的颗粒物来源分析结果显示,天津市污染源以当地为主,污染物比重依次为扬尘、燃煤、汽车、工业生产和其他污染。

与此优势相对照,《修订草案》分别规定了高污染燃料污染防治、汽车、船舶排气污染防治、挥发性有机物、排气、粉尘和恶臭污染防治、扬尘污染防治,对影响大气环境质量的最重要污染源进行防治。

然后,对违反相关污染防治规定的行为,分别给出了相应的处罚措施。 《修订草案》第11章共分95条,其中19条为法律责任,除天天连续计算处罚外,还常见责令关闭、责令恢复原状、责令限期改正等处罚措施,确定了重典污染治理意图

高绍林认为,《修订草案》从实际出发,在设定相关制度和规范时,要严格、标准明确、责任确定、制裁有力,同时还要考虑制度和规范的可行性、可操作性。

另外,《修订草案》提出了要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的实施、大气污染物排放权交易等多种调控手段,加强新闻发布,鼓励群众举报环境违法行为等。

标题:“天津重修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按日计罚重典治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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