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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记者韩冰从北京出发

人社部主导的公司职工工资制度改革正在有条不紊地进行。

昨天( 11月24日,一位劳动人事专家向《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表示,去年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确定“积极稳妥推进工资集体谈判和领域、地区工资集体谈判” 人社部作为该事业的主导部门,加快推进《工资集体协议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制定工作。

上述劳动人事专家表示,人事部主导的《工资集体谈判条例》涉及工资集体谈判制度的具体机制,以及因拒绝执行该制度而应受的处罚。

此外,该《条例》的出台将为各地工资集体谈判工作提供明确的方向和大致要求,但如果地方版《工资集体谈判条例》违背人社部推行的《条例》,则需要具体审视《条例》的标准和法律地位。

加快公司员工工资制度改革

据上述劳动人事专家介绍,人社部多年前就开始着手制定《工资集体协议条例》。 此前,人社部有关人士表示,人社部积极推动建立公司员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特别是积极推动建立工资集体谈判制度,立足于通过谈判处理工资增长问题。

年初,国务院批转发改委、财政部、人社部《关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提出,到年初集体合同签订率达到80%,一点一点地处理领域公司员工工资过低的问题。

中国劳动学会副会长兼薪酬专业委员会会长苏海南认为,从逻辑上的先后关系来看,即将出台的中央企业高管薪酬制度改革将是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第一步,由新一代社团带动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员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建设。

业界认为,随着目前央企高管薪酬制度改革尘埃落定,公司员工工资制度改革也将迅速推进。

一位人社部专家日前表示,人社部目前正在大力推进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职工工资制度改革,将于年内出台《工资支付条例》、《工资集体谈判条例》等相关政策性文件。 这些文件的出台,有助于各地建立公司员工工资正常增长的机制,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进展。

《条例》的标准值得期待

在这种背景下,地方版《工资集体谈判条例》开始浮出水面。

9月28日,广西人大常委会决定,随着广西、山西、贵州多部《条例》的出台,将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纳入《广东省公司集体合同条例》,其中包括半数以上职工可以提出集体协商、增加工资的协商要求 值得一提的是,尽管许多省份已经开始了地方实践,但由人社部主导的《工资集体谈判条例》的制定仍在进行。

上述劳动人事专家对此表示,“如果人社部推行的《工资集体谈判条例》是以国务院法规的名义公布的,那么地方现有的《条例》应当遵循这一新的《工资集体谈判条例》。 但是,在人事部的授权文件中公布的情况下,其法律地位将低于地方《条例》。 ”。

但上述劳动人事专家表示,无论如何,人社部推行的《工资集体谈判条例》将为各地今后开展工资集体谈判工作提供大致和方向,为最终建立公司员工工资正常增长的机制提供依据。

标题:“《工资集体协商条例》稳步推进 地方版急盼顶层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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