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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记者李彪从北京出发

在四中全会确立“依法治国”主题,新《环境保护法》实施进入倒计时的背景下,环境保护行业法律体系建设也进一步加快。

作为环境保护行业的基本法,新《环境保护法》引入了日计惩罚、公益诉讼、新闻公开等多项“重拳”措施,被业界视为“史上最严厉”的环境保护法。 但是,重要条款规范过于笼统,环境行业专家对法律的最终执行和执行感到不安。

最近,环境保护部通过日计处罚、扣押、停产限制、新闻公开4种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那么,围绕新的《环境保护法》,将来会制定那些辅助措施吗? 新《环境保护法》的实施会带来环境问题的根本性变化吗? 完整的环境保护法体系的方向是什么? 带着这些问题,《每日经济信息》(以下简称nbd )记者对全国人大环资委法案室副主任王凤春进行了特别采访。

“比较有效实施环保法律 更应迫切处理”

必须立即制定辅助法规

nbd :面临新的《环境保护法》的实施,对于这部法律的小条款的规定,你有什么评价?

王凤春(今年4月通过新《环境保护法》修订后,各方对修订副本的评价总体较高,无论是在法律制度建设上,还是在回应社会关注方面,都有较大进展。 例如,增加了生态文明制度建设文案,对重大环境管理制度做了一点补充,加强了新闻公开和公众参与规定,加大了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也有学者和管理者认为新增加的规定过于笼统,主体和程序的规定不确定,难以操作和实施。

“比较有效实施环保法律 更应迫切处理”

我个人认为环境保护法体系和制度的完整性是一个漫长的过程,这次《环境保护法》的修改是阶段性的,是新时期全国人大修改完整环境保护法的一个方面。 如果这次修改基本满足了今后一段时间内环境保护的现实需要,就可以实现修改的目的。

nbd :那么,新的《环境保护法》明年实施后,环境保护行业的问题会尽快缓解吗?

王凤春“可以预见,新《环境保护法》实施后,将整体推进环境保护工作,稍微推进环境问题的处理。 例如,公众比较有效地参与问题,应对公司“守法价格高、违法价格低”等问题,可能有一点较大的进展。 但是,能否迅速处理环保行业的相关问题,还取决于其他一系列因素。 例如,及时制定配套法规、规章以及经济、技术政策,比较有效地加强各级执法机关的能力和素质,比较有效地发挥各级司法机关在环境保护方面的机制作用,比较有效地加强公众对环境保护的参与力度等。

“比较有效实施环保法律 更应迫切处理”

气体水土防治法正在推行

nbd :环境保护部将来不是会发表关于新《环境保护法》的一系列细则文件吗?

王凤春“近期,环境保护部就《环境保护日连续处罚暂行办法》、《环境保护暂行办法》、《环境保护限产停产整顿暂行办法》、《公司事业单位环境新闻公开暂行办法》4个相关文件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上述文件是环境保护部根据环境保护法新增的主要法律规定发布的4个辅助部门规章。

制定这些规定对保障新《环境保护法》的比较有效的实施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从长远来看,包括农村农业环境保护、生态保护、生态补偿、总量控制、污染防治许可等方面和环境保护相关司法解释在内的一系列配套规定需要及时出台,部分地区污染综合防治和大气、水、土壤污染修复等方面的复印件,制定其他环境保护法律,具体规定

“比较有效实施环保法律 更应迫切处理”

nbd :有人提到了大气、水、土壤等行业的防治方法,现在这些法律的修改和制定是如何进行的?

王凤春:《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的编撰和《土壤污染防治法》的制定已经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立法计划。 《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的编纂由国务院有关部门组织,其中《大气污染防治法》的修正案应按照规定于今年12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土壤污染防治法》由全国人大环资委员会起草,目前正在开展前期调查和论证工作。

“比较有效实施环保法律 更应迫切处理”

环境保护必须从“法制”向“法治”转变

nbd :多年来,环境保护立法的滞后问题一直备受诟病,您对目前的环境保护法体系有何评价? 将来有必要在那些方面变得更完整吗?

王凤春:目前,我国已初步形成了整合法与个别法相结合的环境保护法体系。

从目前的体系结构和今后环境保护的要求看,目前有必要加快土壤污染防治、化学品环境管理、生物多样化和重要生态系统功能区保护、环境保护税等方面的法律建设。

nbd )关于环境问题的处理,社会上存在两大争论,一是认为现行法律政策还不完善,需要继续加大和加强; 另一个认为现有的法律规范比较完整,最重要的是加强执行。 对此你有什么看法?

王凤春:我国的环境问题及其原因很多而复杂,上述两个方面的问题普遍存在,两种看法也各有道理。 我个人的看法是,目前我国的环境保护法体系和制度还不完善,但法律比较有效实施的问题更为突出,如何加强环境保护法执行、司法更为迫切。

nbd :完善的环境法律体系应该是怎样的? 中国离这里有多远? 努力的方向在哪里?

王凤春(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依法治理国家的论述对如何完善我国环境保护法体系有着重要的启示。 今后,我们要努力将“环境保护法制”过渡到“环境保护法治”。 要在完善的环境保护立法基础上,越来越致力于环境保护行政执法和司法体系和能力建设,推动公司和社会公众自觉守法和参与环境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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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环境保护法》的部分修订副本

1、提出将环境保护确立为国家基本国策,编制国家环境保护规划,规划生态保护红线。

2、促进环境保护新闻化建设,建立环境污染公共监测预警机制,监测数据共享。

3 .每年的6月5日是环境日。

4、建设项目经环境评价合格后,方可组织施工。

5 .要点对污染物实行排放总量控制制度。

6 .实行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考核制度。

7、建立、健全生态保护补偿制度。

8、违法排放污染物,按原处罚额逐日连续处罚。

注: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将于年1月1日起施行

标题:“比较有效实施环保法律 更应迫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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