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1377字,读完约3分钟

经记者李彪从北京出发

虽然出现了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但环境保护行业的政策法制推进事业似乎才刚刚开始。

昨天( 9月22日)环境保护部副部长潘岳在年全国环境政策法制实务研讨会上强调,各级环境保护部门要以新《环境保护法》的实施为线索,抓紧制度创新,推进国家绿色转型和经济结构调整。

与社会广泛关注的政策环境评价相比,潘岳指出,通过政策环境评价、规划环境评价能否实现城市化更科学的规划和更合理的布局。

对此,中国人民大学环境政策与环境规划研究所所长宋国君在接受《每日经济信息》记者采访时表示,推进政策环境评估、规划环境评估,总体方向是正确的,可以在实施任何可能出现的环境问题之前予以纠正,但目前为止

加快地方环境立法

一直以来,统一监管、独立执法被认为是推进环境保护事业的重要措施。

今年2月,与中央提出的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制改革要求相比,环境保护部部长周生贤强调,在改革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制的首要任务中,建立统一监督管理所有污染物排放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独立进行环境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

潘岳表示,由于部门间相互制约等因素,目前环境保护部门在实行统一监管方面存在较大困难。 加快完善的相关机制,积极争取相关部门合作和政府支持,试行落实职责的联合机制,为体制改革奠定基础。

据悉,今年9月,环境保护部就《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和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 其目的是落实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依法追究环境行政责任保障各方合法权益,有利于环境监督管理部门加大执法力度,实现客观公正、证据确凿、程序合法。

另外,在法制建设方面,正在进行地方性的环境立法事业和迅速的推进。

潘岳表示,新《环境保护法》确定地方立法授权可与日计处罚适用范围进行补充规定,修订中的《立法法》草案将把地方立法权扩大到设区的市级城市。 各地环境保护部门,特别是有地方立法权的环境保护部门,要保障新《环境保护法》的比较有效的实施,必须完全利用地方立法的权力,加快地方相关的环境立法。

环评列入了讨论课题

潘岳表示,中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面临新常态,环境保护工作面临许多新问题。 这次政策法制研讨会,是提出一系列重大问题大家讨论,通过讨论交流,推进环保行业创新,在环保政策法制方面总结思路。

为此,他提出了是否有针对新型环境污染问题的事前探讨和应对措施、政策环境评价、规划环境评价、能否实现城市化更科学的规划和更合理的布局等9个探讨主题。

虽然备受瞩目的政策环境评价尚未正式推进,但可以观察到,所提出的讨论主题中包括了政策环境评价。

事实上,根据新《环境保护法》的规定,国务院有关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组织应当制定经济、技术政策,充分考虑对环境的影响,听取有关方面和专家的意见。

这也被业内专家认为是朝着政策访问的方向发展,为政策访问的下一次实施做了铺垫。 显然,政策环境评价对环境保护的意义更为深远。

宋国君表示,虽然项目环境评价进行了几年,但污染仍然很严重,环境评价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其效果也不值得期待。

潘岳进一步指出,要长远放在环境保护部门的视野上,深入介入当前的国家和地方规划体系,把环境保护的本质要求体现在各项规划中,实现政策环境评价的科学决策,引导绿色快速发展的重要制度,建立完整的协同机制,建立判断规范 区域限制批不仅要方便使用,而且要严格规范。

标题:“环保部力推政策环评 要求加快地方环境立法”

地址:http://www.bjmxjjw.com.cn/bxxw/974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