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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记者张雯从北京出发

“农业科技创新行业缺乏专门的鼓励性政策文件”。 今天,全国政协官网显示,民建中央提出“两会期间”,近年来,农业科技创新行业风险投资不仅面临科技创新本身的风险,还面临自然风险、生产风险、宣传风险等,风险更高,大于投入

与之呼应的细节如下:在此之前,科技部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目前农业科技园区协同创新战术联盟正在成立,联盟基金也在筹备中,118个国家科技园区将依靠联盟力量按市场规则、社会规则管理,在政府自治下设立联盟基金。

农业科技创新资金支持项目

民建中央在建议中表示:“补充政府管理、财政支持、商业金融是当前农业快速发展的模式。”这种快速发展模式已经不能满足农业科技创新的诉求。

对此,民建中央建议设立农业科技创新风险投资招商基金。

长期以来,全国各地建立和运营了多种形式的农业科技园区、农业示范区,与此同时,农产品价格逐年上涨,农业的快速发展越来越依赖于农业科技创新。 数据显示,全年我国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为48%,比发达国家低20个百分点。 年来,我国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55.2%,仍低于发达国家水平,还处于较大的提高空之间。

事实上,各地支援农业科技创新的资金支持计划已经做了很多,例如厦门在这三年间,在农业科技计划上支持了87个项目,资金累计1亿1700万元,社会科技拉动投入约17亿5800万元。 重庆市今年首次设立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30个农业科技项目获得支持经费990万元。

目前,以支持农业科技创新为首要目的的国家级资金项目是“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

2001年,中央财政设立了“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特别项目。 财源是财政资金,通过吸引公司、科技开发机构和金融机构等渠道的资金投入,支持农业科技成果进入生产的前期开发,转换资金的支持对象主要是农业科技型公司,鼓励产学研结合,科技成果保值机构以技术入股等多种形式参与成果转化和市场竞争 服务于农业、农村,以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为主,公益性高的转换资金项目可由科研机构和高校承担。

“民建中央:设立农业科技革新风险投资引诱基金”

设立创退出机制

与“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不同,民建中央倡议所设想的招商基金是政府设立、按照市场化方法运营的政策性基金,主要通过扶持创业投资公司,为农业科技创新创业投资行业吸引社会资金。

引导基金自身不直接从事创业投资业务的目的是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效应,增加创业投资资本对农业科技创新项目的供给,克服单纯通过市场配置创业投资资本的市场失灵问题,特别是在创业投资公司种子期、 通过鼓励投资草创期等创业初期的农业科技创新公司,弥补了通常创业投资公司对农业科技公司投资少、增长时间、成熟期投资最多的不足。

“民建中央:设立农业科技革新风险投资引诱基金”

招商基金可以通过几个项目资金的整合形成。 支持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中农业科技公司投资、战术性新兴产业创新基金中与农业项目相关的资金、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基金、财政部等各部委和其他部门鼓励农业科技创新和快速发展的资金,用基金录用获得的收益和社会捐赠、财政补贴等补充追加基金额度。

值得注意的是,民建中央的提案中还考虑了基金的退出方法,可以通过股权转让随时退出。

根据国际惯例,投资成功后,除基金经理获得一定比例的管理费用外,剩余利润由次基金出资人按照出资比例或相关协议约定分配。 为了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农业科技项目,母基金管理机构可以承诺,投资成功获利后,作为招商基金的政府投资将鼓励自身收益的一定比例用于风险投资; 投资失败损失后,子基金的损失由子基金各出资人按照出资比例承担损失,母基金以出资额为保障对参与基金的债务负责。 通过这种利润转让和风险共同承担的方法,调动风险投资机构参与农业科技风险投资的积极性。

标题:“民建中央:设立农业科技革新风险投资引诱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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