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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条例的实施是否意味着马上改变? 据人社部称-

“事业编辑从7月开始支付养老保险”是误读

只做了大致的规定,改革方案还在研究中

本报北京7月1日电(记者赵兵)《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于7月1日正式施行,是否意味着事业单位人员的工资制度和养老保险制度将进行改革? 7月1日,本报记者就这两个问题采访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相关负责人。

“贯彻实施《条例》关系到广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切身利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十分关心,社会高度关心。 近来,社会上出现了对《条例》部分复印件的误读、误传,主要集中在工资待遇和养老保险方面。 ”这位负责人说。

根据《条例》,事业单位职工的工资水平必须与国民经济快速发展相协调,适应社会进步。 这意味着,在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制度进一步规范的同时,工资水平将与国民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进步相结合,事业单位的优势将进一步显现,收入分配的客观公正性将显现出来。

在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面,《条例》大体规定事业单位及其职工依法参加社会保险,职工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事实上,十八届三中全会《政策决定》确定推进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该负责人强调,《条例》只是对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和养老保险制度作了大致规定,工资制度和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需要另行研究明确。 因此,最近条例实施之日“经营者的工资制度开始变动”“经营者人员从7月开始参加社会保险”等说法被认为是误读、误传。

目前,有关部门正在按照中央部署,统一研究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和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问题。 这是与《条例》的实施不同层面的问题,并不意味着《条例》于年7月1日开始实施,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和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开始实施。

该负责人还表示,针对这些社会关注的问题,各地区各部门要及时做好解释工作,加强正面诱惑,消除误解,防止恶意炒作,切实维护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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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人社部:事业编人员7月起缴养老保险属误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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