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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记者查道坤从南京出发了

长期以来关闭民间资本进入保障房建设通道的江苏,终于迈出了新的步伐。

6月30日,江苏省住建厅、发改委、财政厅和国土厅等八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鼓励民间资本参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这意味着民间资本将建立保障室,在江苏正式打开闸门。

房地产领域专家张建初对《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表示,民间资本的进入,比较有效地缓解了地方政府保障房建设的资金压力,随着民间资本建设保障房,大量保障房涌入市场,有利于房地产市场的稳定。

年7月,住建部等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鼓励民间资本参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相关问题的通知》,确定了民间资本建设保障房的具体办法、享受的支持政策。

“江苏这次发出的《通知》和两年前住建部发出的政策复印件一样,只是比其他省市晚执行了两年”房地产领域的专家李智对《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说。

《通知》确定了民间资金建设保障性住房的具体方法、享受的支持政策,要求消除政策障碍,为民间资金建设保障性住房创造良好的环境。 具体办法是直接投资或资本参与建设、持有、运营公共租赁住房; 受政府委托代为公租房科,完成后由政府按合同约定回购; 在投资建设经济适用住房或者限价商品住房的商品住房项目上建设公租房,按照合同约定无偿交给政府,或者参与政府按照约定价格回购的棚户区改造项目的建设。

“江苏出台优惠政策 民资参建保障房开闸”

此外,《通知》还要求,为了全面落实江苏省各地方县市支持民间资本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政策,地方政府可以采取优惠办法支持公租房的建设和运营。 贴息贷款只能用于公租房的建设和运营,不能用于与其无关的项目和支出。 民间资本参与各类棚户区改造,享受与国有公司同等的政策。

对于民间资本投资额,《通知》确定,民间资本可以在政府核定的保障房建设投资额内通过发行公司债券进行项目融资。 对实施企业化运营、符合贷款条件的项目,银行领域的金融机构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基于风险控制、商业可持续性给予近乎积极的支持。

“为了鼓励民间资本建设保障性住房,政府采取了税收优惠、行政事业性取钱和免除政府性基金等措施。 江苏省住建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实行民间资本运行管理的公租房园区可以依法收取租金和不动产费。 用民间资本建设的公租房等被征收、征用、占有的,应当经产权所有人同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补偿或者赔偿,依法享有继承、转让、转借、抵押等权益。 》张建初表示,民间资本的进入,缓解了这种压力,保障和促进了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快速发展。

标题:“江苏出台优惠政策 民资参建保障房开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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