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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5月10日举行的“清华五道口互联网金融全球论坛”上,央行结算司副司长樊爽文和银监会法规部副主任王科进相继发表了对互联网金融监管的态度。 他们的态度从不同的角度阐述了对互联网金融的看法,但从整体来看,其核心不仅仅是管理,更是严格管理。

央行结算司副司长樊爽文表示,“无论如何定义网络金融,健康快速发展必须遵循金融业的基本规律和内在要求,核心还是风险管理。” 所以,网络金融和以前流传下来的金融不是两个团队的阵营,不是你死我活,也不是金融活动在网上搞,依靠网络,就摸不着了。

王科进表示,互联网技术在银行服务中的应用同样带来新的风险,需要积极探索和分析风险,加强防范,使互联网在金融中的应用在规范中迅速发展。

网络法则在金融业不适用

关于互联网公司从事金融业务,樊爽文强调,电子商务公司和其他互联网公司不应抱着混乱、推翻、革命的心态进行金融。 否则,对金融环境就是灾难。 因为归根结底,互联网金融属于金融范畴。 然后他强调,“快鱼吃慢鱼”的互联网生存法则在金融业并不适用,只有谨慎稳健才能走得更远。

“任何一个金融服务提供者,生死存亡不仅是自己的事情,还会影响一定的集团、一定的地区、甚至整个金融体系,所以不能掉以轻心。 因此,从事金融活动还是要慎重、少娱乐; 我是个屌丝,我害怕别人的态度。 你最好有敬畏之心。 ”樊爽文说。

网络时代的金融监管应该进一步加强

在谈到互联网时代的金融监管时,樊爽文表示,金融监管体制、理念、监管方法都需要与时俱进,职能监管应该是必须的要求。 他认为,在互联网时代,风险管理更加复杂,因此对金融管理来说,需要更加加强而不是放松。

王科进也指出,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应用是一把双刃剑,许多中银领域的业务可以利用互联网金融,许多非法白银领域的业务、非法金融活动也可以利用互联网金融,互联网是这些非法金融活动的规模、凝聚的力量。 为此,他主张加强对非法网络金融活动的防范和打击力度。

监管机构最近相继就银行与互联网企业的合作制定了一系列规定。 其中包括银监会下发的要求加强银行与第三方支付机构合作的文件。 王科进肯定了第三方支付机构做出的“敢用我来赔偿”的客户保障计划,但他表示,该保障计划对小额支付有效,但不适合大额资金,事前防范风险最重要。 这也是银监会下发文件的首要目的。

“央行、银监会齐表态 网络金融“不但要管 而且要严管””

对此,腾讯财付通总经理赖智明回答说,将创新性地充分考虑安全问题。

呼吁对互联网金融保持理性

今年3月以来,随着央行编制了二维码支付、虚拟信用卡等文件草案,以及央行官员对余额宝银行存管存款是否应征收存款准备金的观点,一时市场掀起轩然大波。 市场对网络金融的监管完全呈现出相对的观点。 一种观点认为,这种方法是监管的倒退,另一种观点认为,不仅应该监管,而且应该严格监管。

对此,樊爽文说:“在狂热的气氛中,我们的讨论会失去了客观性和理性,甚至在其讨论失去了客观性和理性之后,影响政策制度的制定。” 他说:“当时,大家正在讨论互联网金融支付的规定,很有感情,这种感情没有正能量和建设性。 ”。 他说,无论是国内还是国外,金融领域都广泛采用这种限额规定作为结构性保护措施。

“央行、银监会齐表态 网络金融“不但要管 而且要严管””

与近期确定由银监会监管的p2p网络贷款相比,王科进也间接做出了应对。 他说,互联网处理了一点新闻不对称的问题,但其中需要注意道德风险的控制。 “在你将资金借给借款人之后,借款人需要按照约定的用途合理地采用。 这里发生道德风险,有些顾客没有按照原定约定采用,或者冒更大的风险挪用。 (记者苗燕) )。

原文链接:日本新闻/财富//- 05/12/c _ 126487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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