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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记者朱丹丹丹从北京出发

马年初,外管局试图推行跨境担保新政。

最近,外管局发布的《跨境担保外汇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与跨境担保相比,首要进行了三大调整。 以登记为首要管理手段,取消了所有事先批准。 大幅缩小合理划定跨境担保外汇管理范围和监管责任界限的跨境担保数量管理范围。

“这是一个推动资本项目可兑换性的过程。 ”国际金融问题专家赵庆明对《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表示。

据了解,此次改革的重点既在于内保外贷,也在于外保内贷,最大的变化在于内保外贷,如大幅缩小内保外贷的数量控制范围等。

外管局表示,此次改革仍适当体现了目前“限制流失、流入”的管理思路。

北京大学经济学院金融系副主任吕随启指出:“这一方面使‘跨境’贸易更加顺畅,为资本项目的开放提供了良好的基础。” 另一方面也证明了外管局跨境风险管理水平有所提高。

取消所有事先批准/

在资本项目行业,外汇局常用的管理手段有事前逐件审批或核准、指标核定、比例自律、逐件登记或数据申报等。

但是,根据最近外管局发表的《征求意见稿》,取消所有批准、核准事项,取而代之的是自主登记管理。

具体而言,此次跨境担保改革方案对可能引起政策争议的部分行业,如公司融资性和非融资性的对外担保,逐案审批、履约保证,以使所有取消第一、二类管理办法的外汇局能够及时监控对外担保的个人新闻 外保内贷行业在符合相关限制条件的情况下,允许中外资公司无限量签约,在净资产的1倍内进行担保履约,统一国内公司的外保内贷政策,并大幅改善。

“外管局拟推跨境担保新政 强调“放流出限流入””

“(目前确定的相关担保管理政策,审批手续多,对市场诉求管理方法滞后,管理价格高。 因此,在推进简政放权和资本项目开放的大背景下,拟大幅放松跨境担保外汇管理,大幅提高资本项目的整体可兑换水平。 通过以上调整,可以实现跨境外汇管理行业的基本兑换。 ’外管局指出。

吕启对《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表示,外管局的上述措施,一方面是中国外汇储备达到3.8万亿美元,外汇储备不再是稀缺资源,外汇管理风险可控,推进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性,人民币机制改革市场化迅速发展。 另一方面,也有资本市场管理行业“简政放权”的背景。

赵庆明指出,这只是推进资本项目可兑换性进程的一小部分。

“内保外贷”的变化很大/

除了全部取消事先审批外,此次外管局还大幅缩小了跨境担保的数量管理范围。 例如,根据担保人的类型,将数量管理的重点放在金融机构而不是公司上。

外管局表示,数量管理(规模管理)作为一种流传至今的管理方法,对风险防范具有积极意义,但行政管理色彩浓厚、管理价格高,不能完全满足市场诉求。 因此,通常情况下,计划“担保履行后新增居民对非居民债务和债权的部分跨境融资性担保”纳入数量管理和登记范围。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改革的最大重点既在于内保外贷,也在于外保内贷,最大的变化有几个在内保外贷。

内保外贷是指担保人注册地在境内、债务人、受益人注册地在境外的跨境担保。外保内贷是指担保人注册地在境外、债务人、受益人注册地在境内的跨境担保。

根据《征求意见稿》,拟大幅缩小内保外贷的数量管理范围。 例如,只保存金融机构融资性内保外贷的规模管理。 具有解除资格条件的大部分限制、取消担保履约的批准、将登记作为第一管理方法等方面。 但是,外保内贷将采用适度的业务资格限制。 也就是说,债权人必须是国内金融机构,债务人必须是非金融机构,所担保的债务只能是外汇普通贷款或信用额度等方面。

“外管局拟推跨境担保新政 强调“放流出限流入””

“内保外贷款相对容易失控,风险大,市场化程度最低,因此过去的管理很严格。 目前,缩小数量控制,取消大部分资格条件限制,是提高外汇管理市场化水平的一种实施手段。

并且,一方面使贸易更加顺利,进出口商做出了更加灵活的选择,为资本项目的开放提供了良好的基础,另一方面也证明了外管局外汇管理的理念和方法发生了实质性的转变,跨境担保的风险管理水平得到了提高。 吕启告诉《每日经济信息》记者。

外管局表示,此次改革仍适当体现了目前“限制流失、流入”的管理思路。 目前,我海外汇收支总体上面临流入压力,对不同类型的跨境担保采取了不同的制度安排。 对于内保外贷(担保履行后形成对外债权),在总结近年管理经验的基础上,大胆取消了繁琐的管理手续; 但是,对可能引起资金流入的外保内贷(担保交易后形成外债),要反复进行适当的规范和限制,此类业务仅限于符合规定条件的融资性担保行业。

“外管局拟推跨境担保新政 强调“放流出限流入””

赵庆明指出,通过内保外贷的调整,有助于中国公司走出去,满足公司融资的诉求,发挥对世界经济快速发展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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