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2340字,读完约6分钟

原题:宅基地改革的方向不是自由买卖(权威采访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 )。

――采访国土资源部副部长胡存智

根据我国现行的法律制度,农村宅基地是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分配的用于住房建设的土地。 也就是说,只有这个集体经济组织的人才能采用这个宅基地。 因此,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无论是为了占有农村宅基地而购买还是以其他方式录用,都违反法律,不受法律保护。

农村宅基地制度为什么要改革

记者:我国农村宅基地制度有那些弊端?

胡存智:目前,农村宅基地制度存在着四大“病灶”。 一是宅基地的取得和分配存在问题,规划和计划执行不充分,农村宅基地配置散乱,宅基地的分配有时得不到保障。 二是宅基地管理中对土地节约集约的促进不够,导致了粗放利用,有一所以上的房子,存在超出占地面积的情况。 三是宅基地用益物权上保障不足与功能不足并存。 另一方面,宅基地实际赋予的功能不充分,只有现在采用的权利。 因此,发生了随意租赁、违法建造等超越功能的问题。 另一方面,在一点土地征用的过程中,也存在着农民对宅基地的益物权保障不足等问题。 四是宅基地退出存在问题,退出机制尚不完善,导致形成大量空心村、闲置地,用地不合理。

“国土部副部长:宅基地改革方向不是自由买卖”

记者:现在与宅基地相关的违法用地事件很多,是什么原因?

胡存智:执法监察发现了许多宅基地违法情况,但宅基地违法数量广泛,但面积总量不多也要看。 以年土地卫生法执法检查为例,广西、贵州、甘肃等地农民建设违法用地,数量比例达50%—80%,面积仅占所有违法用地面积的15%—20%。 尽管如此,我们必须加强管理,还必须改进和完善现行制度,使用地指标和规划倾斜,给宅基地的取得和分配越来越多的保障,从源头上减少违法高发趋势。

“国土部副部长:宅基地改革方向不是自由买卖”

农村宅基地制度是如何完全改革的

记者: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的方向是什么?

胡存智: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必须一次又一次地进行。 首先,改革的根本目标是健全和维护我国的基本土地制度,平等保护两类所有权,建立适合我国市场经济要求的各种土地要素有序流动、平等交换、合理利用的土地市场。 二是改革的出发点是保护农民集体的土地权益切实保护农民的宅基地权利增加农民的财产性收入

具体来说,在农村宅基地制度中,改革的方向是进一步扩大功能,赋予农民越来越多的产权,而不是宅基地可以自由买卖。 目前,在农民宅基地的权利中,占有和聘用的权利已经充分显现,但收益权尚未充分显现。 因此,下一步农村宅基地制度的改革,主要是切实保障宅基地的用益物权,要与目前农村宅基地的采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比较,完善宅基地管理制度,并探索住宅地上农民住宅的财产性利益之路。

“国土部副部长:宅基地改革方向不是自由买卖”

但是,包括宅基地在内的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无论如何改革,都必须在集体所有制、用途管制、城乡统筹、维护农民土地权益四个重要大体上进行多次。

记者:完善的宅基地管理制度,下一步将从哪些方面着手?

胡存智:要完善宅基地管理制度,必须抓好三个方面的业务。 一是完善宅基地的取得和分配制度,使之更加合理规范。 二是完善宅基地管理制度,促进宅基地节约集约采用,保障宅基地用益物权。 三是建立健全宅基地退出制度,使宅基地的利用更加合理。

记者:目前国土资源部已经开展了那些业务?

胡存智: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国土资源部已经在三年前开展了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认定工作。 目前,农村集体土地的确权登记率达到97%。 再者,从今年开始我国全面开展包括农村宅基地在内的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认定工作。 目前,这项工作在各省普遍开展,这将为宅基地管理和宅基地用益物权保障打下良好的基础。

“国土部副部长:宅基地改革方向不是自由买卖”

另外,为了确保宅基地的“应保证范围”,目前国土资源部已经确定各地将用地指标的5%以上用于农村宅基地的采用和建设,最近采取了宅基地相关的政策措施,研究“先使用后适用”的方法,宅基地“应保证” 即宅基地管理制度健全,“两图一表”管理措施齐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确权登记证书完成后,根据当地实际诉求,允许宅基地,并在用地规划指标上首先“记账”,到年底汇总,已适用

“国土部副部长:宅基地改革方向不是自由买卖”

房屋产权担保转让试点如何推进?

记者:很多人认为住宅产权可以转让是宅基地可以转让的,但是城市人可以去农村买宅基地吗?

胡存智:这是对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方向的误解。 根据我国现行的法律制度,农村宅基地是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分配的用于住房建设的土地。 宅基地的取得与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密切相关,也就是说只有本集体经济组织的人才能采用这种宅基地。 因此,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无论是为了占有农村宅基地而购买还是以其他方式录用,都违反法律,不受法律保护。

“国土部副部长:宅基地改革方向不是自由买卖”

记者:房屋产权担保转让为什么不全面铺开,而是要先试点实施,慎重稳妥推进?

胡存智(慎重稳妥推进农民宅基地担保转让,可以考虑四个方面。 第一,改革的根本出发点是探索增加农民财产收入的途径,既不是为了处理建设用地指标,也不是为了满足城市建设用地的需求。 二是在农民住房抵押担保转让中,转让明显涉及相关土地问题,其中涉及经济问题和相关问题必须慎重解决。 第三,宅基地担保是非常值得探索的,抵押权一旦实现,就会涉及转让问题。 结合中国农村住宅一户一户的基本国情,宅基地的住宅是农民唯一的住宅,因此住宅转让后,农民是否有可靠的住宅保障,在这方面首先涉及社会问题。 这是因为必须慎重。 第四,在抵押担保转让过程中,还会遇到住宅区一体化问题。 房子搬出去了,交给了谁,谁接受,法律上有确定的规定,只有这个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才能采用宅基地,所以我们必须解决相应的法律关系。 因为这需要通过试点谨慎稳妥地推进这个问题,只有这样才能解决三中全会提出的农民住房抵押担保转让。

“国土部副部长:宅基地改革方向不是自由买卖”

原文链接: finance.ifeng/a/1213/11267001 _0. shtml

标题:“国土部副部长:宅基地改革方向不是自由买卖”

地址:http://www.bjmxjjw.com.cn/bxxw/1152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