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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王颖春

中国证券报记者日前获悉,关于进一步开放原油和成品油进口权的政策文件,征求意见工作已基本完成,预计将于今年年底或明年年初分发。

工商联石油工商会议所会长张跃介绍,7月,发改委主任徐绍史听取了商会关于中国石油( 601857 )体制改革的建议。 随后,发改委、能源局、商务部多次召集石油商会召开座谈会,听取石油体制改革意见,并就征求意见稿相关细则向商会征求意见。

根据国家能源局颁发的《炼油公司进口原油录用资格条件(征求意见稿)》,主要炼油装置实际一次加工能力500万吨/年以上,单一装置300万吨/年以上,二次加工能力300万吨/年以上,三次加工能力400万吨/年以上 该意见还对进口公司炼油的经济技术指标、环境保护、安全、质量、配套等方面提出了要求。

中国证券报记者从有关方面获悉,商务部划拨的年度原油进口配额中,东明石化已获得1000万吨配额,中化弘润获得500万吨配额。

张跃表示,商务部牵头制定的成品油进出口细则文件征求意见稿提出,凡租用石油储罐和码头、石油储罐和码头但经营能力极强的贸易公司,均有望获得成品油进出口资格。

关于原油进口权的开放,全国工商联石油商会执行会长、山东恒源石油化工集团企业董事长王有德表示,逐步开放原油进口时,必须开放成品油出口。 否则,石油过剩生产就没有对外转移的渠道。

标题:“进一步放开原油成品油进口权政策有望近期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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