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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记者周洲从广州出发

日前公布的上海自贸区负面清单涉及89种、419种中类、1069种小类,共计190项管理措施,被外界认为开放程度低于预期,吸引力不足。

商务部发言人沈丹阳10月17日表示,负面清单将根据外商投资法律法规和自贸试验区快速发展的需要适时调整,这样的开放程度空前提高。

全国政协委员、段和段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段祺华在接受《每日经济信息》记者采访时表示,上海自贸区负面清单首要依据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的限制类和禁止类目录设定。 值得注意的是,未来负面名单的缩小要结合国家安全审查制度的完整性,推荐设置报复名单。

有必要完善国家安全审查制度/

9月27日,国务院公布上海自由贸易区总体方案,确定提出“完整的国家安全审查制度”。

段祺华说,上海自贸区提出完整的国家安全审查制度的意义不仅在于其本身,更在于为整个中国本土探索深化改革快速发展的新途径。 在试验区试点外资国家安全审查,建立安全高效的开放型经济体系,在总结试验经验的基础上,逐步形成与国际接轨的外商投资管理制度。

以前,我海外资准入实行普遍考核制度,但上海自由贸易区实行备案制。 “这挑战了我国现行的安全审查制度,是国家安全不明确的概念。 因为对这个自由贸易区内乃至全国国家安全的审查,不应依赖不变的法律条文的规定,而应该按照国家安全本身的特点,通过概括的规范和案例的拆解来进行。 ”段祺华说。

在美国主导的新自由贸易规则中,最核心的是准入前的国民待遇基本与负面名单相同。 中国对外资的管理一直采用《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的模式,目录列举了中国鼓励、限制、禁止外商进入的领域。

段祺华说,负面清单是上海自贸区试点的一大亮点,事实上是根据外商投资产业目录的限制和外商投资产业目录的禁止制定的,但进一步开放。

他认为,由于在上海自贸区内实施的一系列新措施,如负面清单管理、备案制、一定程度的投资自由转移等,国家安全审查制度已经不适应新形势的诉求。 这是因为从监管方面需要完善国家安全审查制度。

审查制度并不否定外资的作用/

段祺华介绍,目前,国家安全审查以比较外国投资者并购国内公司过程中涉及的国家安全问题为首要,外国投资者直接投资过程中有关的安全审查制度没有确定规定。

另外,我国已经设立了国家安全审查,但自年2月国务院通知发布以来,其执行力度不够,审查案件标准未概念化,没有配套的细则和实施条例,牵头部门为商务部和发改委,其余联合部门根据新闻审查案件的需要重新调整。 不是派出各部委的专家与商务部和发改委一起组成跨部门常设性机构,因为这与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 cfius )并不实质对等。

“自贸区负面清单将适时调整 安全审查制待完整”

我相信随着上海自由贸易区的设立,会有更多的外国投资者进入中国。

尽管《完整的国家安全审查制度》细则尚未出台,段祺华建议有关部门在制定《完整的国家安全审查制度》细则时,要重视提高我国安全审查机构的水平,加强其可操作性。 “大力落实国内部委外商投资国家安全审查机制,与美国中情局等发达国家外商投资国家安全审查委员会的职能对等,根据国家军事、经济安全等细则对投资项目进行审查。 这些审查委员会的常设机构应尽可能多地涉及部门,并扩大影响较大的部分。 抽调各部门人员增设常设机构,切实保证这些国家安全审查机构得到贯彻执行。 ”

“自贸区负面清单将适时调整 安全审查制待完整”

他还建议参照cfius的审查范围,扩大中国的安全审查范围,根据年国务院发布的通知中所述:“军工及军工相关公司、要点、敏感军事设施周边公司,以及与国防安全相关的其他单位; 以关系国家安全的重要农产品、重要能源和资源、重要基础设施、重要运输服务、重要技术、重要装备制造等公司”为基准,罗列外商投资指导目录等需要具体审查的领域,如通信领域、民用飞行领域等,尽量扩大审查范围,自主

“自贸区负面清单将适时调整 安全审查制待完整”

此外,段祺华还提出应尽快组织报复名单。 通过多部门考核,对外商投资公司,特别是接触考核标准的外商投资项目编制备案清单,特别是填写军工背景和其他影响我国安全的外资企业清单,建立数据库,罗列各领域金额巨大或敏感的领域相关项目。

根据上述外商投资项目备案表和要点表示,cfius或其他发达国家否决我国公司投资项目时,应基于同样的理由根据职权自主审查外商投资项目备案表要点表示的关联公司,并在准备地、适时以同样的理由否决该企业在我国的投资项目,以保护其免受攻击

段祺华也特别指出,国家安全审查制度本身并不否定外资的作用、阻碍外资进入、为保护主义寻找制度借口,而是维护对外开放与国家安全保障的平衡,不让政治因素过度参与国家安全审查,使国家安全审查制度成为保护主义工具

标题:“自贸区负面清单将适时调整 安全审查制待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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