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1073字,读完约3分钟

经过记者王雅洁从北京出发

为了震动我国太阳能发电产业,国家部委再次发声。

昨天( 8月28日)工信部正式发布《光伏制造领域规范条件》(以下简称《规范》),对外征求意见。 意见指出,严格控制新单纯扩大生产能力的光伏制造项目,新建和扩建光伏制造项目,最低资本金比例为20%。 光伏公司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拥有光伏产品的独立生产、供应和售后服务能力,每年用于研发的费用占总销售额的3%以上1000万元以上。

“光伏领域规范条件征言:每年研发费用不少于1000万”

有观点认为,工业和信息化部是为了提高项目准入壁垒,控制生产能力,促进太阳能发电领域的转型升级。

然而,中投顾问能源领域研究员任浩宁对《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表示:“‘20 %’和‘1000万’的标准不符合大多数光伏公司的需求。” 这个文件的发行,让人害怕“醉意不在酒”,真正的目的是为年内发售的金融贷款等政策铺路。

《规范》的一大新意在于:“严格管理新的单纯扩大生产能力的太阳能发电制造项目”。 加强技术创新、降低生产价格等确实需要的新建和扩建项目,要向领域主管部门和投资主管部门备案。 新建和扩建太阳能发电制造项目,最低资本金比例为20%。

在生产规模和技术方面,工业和信息化部要求光伏制造公司具备省级以上独立研发机构、技术中心或高新技术公司的资格,每年用于研发和技术改进的费用占总销售额的3%以上,在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

《规范》的实际效果怎么样? 在业界人士看来还需要注意。 根据调查情况,任浩宁直言:“‘20 %’和‘1000万’的标准没有满足许多光伏公司的需求,标准发挥的实际效用有限。”

他告诉《每日经济信息》记者,从最低资本金比例来说,20%的比例相对较低,无法大幅抑制光伏公司盲目扩张的步伐。 由于这个标准,普通光伏公司完全可以达到。 从研发费用标准来看,许多光伏制造中小企业在研发费用投入中所占比例非常低,可以随意挪用。

一位业内人士指出,只有实力雄厚的顶级公司才具备创新的条件。 切实可行的办法是,领导公司长期努力研发成功后,宣传普及相关设备、技术等,或者向中小企业销售专利,提高技术改革创新的受益面。 强烈要求所有公司投入1000万的研发费用,而不是一刀切。

“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指标与公司当前面临的情况相矛盾,没有抓住第一矛盾。 ”任浩宁坦白地说。

既然“20%”和“1000万”的标准能够发挥的实际效用有限,为什么工业和信息化部还要发布上述《规范》?

根据其基础调查情况,任浩宁认为《规范》是年内制定的金融业信贷政策的“铺轨”,其次,对于相关部门在抑制产能扩大、项目启动等方面的融资细节,将出台更严格的配套措施。

标题:“光伏领域规范条件征言:每年研发费用不少于1000万”

地址:http://www.bjmxjjw.com.cn/bxxw/1242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