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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记者李彪从北京出发

我国养老机构床位不足是养老行业内必须正视的问题。

《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表示,弥补养老床位短板问题的最大阻力来自土地,紧张的土地资源、高昂的土地费用已经成为社会资本进入养老行业的一个门槛。

昨天( 8月28日,全国老龄事务副主任阎青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受土地财政影响,地方政府对养老设施用地规划积极性不高。

年8月,阎青春在“国际养老产业(上海)峰会”上明确表示,国务院《关于加快养老服务业快速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初稿正在征求意见。 与养老产业快速发展的瓶颈问题比较,《若干意见》将在养老机构取得土地等政策方面取得进一步突破。

昨天,阎青春对记者说:“我以为马上就可以分发,但实际上没有。 报道说“这份文件应该有点争议。”

要求进行养老设施用地规划,并不是《若干意见》中新提出的政策,实际上,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护法》中有详细规定。

根据年7月1日起施行的《老年人权益保护法》,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根据老年人的人口比例和分布情况,将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统一安排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用地和所需物资。 非营利的养老服务设施用地,可以依法由国有分割土地,也可以由农民集体分割所有土地。

关于养老设施用地,《一些意见》重申了老年法的一点说法和规定,阎青春认为:“地方对养老设施用地规划的积极性一定不高。 如果贵的话就没有必要再次确认”。

年4月,北京市国土局发布年国有建设用地供给计划,首次将养老设施用地指标单列,养老设施用地供给地计划100公顷。 但是,北京作为为数不多的制定了年度养老设施用地计划的地区,在实施中也遇到了很多阻力。

养老设施用地规划对地方政府最直接的影响可能是财政收入的减少,但特别是依靠拍卖土地的开采权获得财政收入的地区最重要。 阎青春认为:“由于当地用地指标本来就比较有限,如果采用到养老设施中,可以拍摄的土地将减少。”

另外,在养老用地优惠政策中,中央层面没有统一的框架性规定,即使受好处的驱使制定了养老用地优惠政策,其优惠幅度也令人担忧。

标题:“地方阻力大 养老设施用地规划待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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