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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记者卓志强实习记者金喆

5月23~24日,广东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广东食安办)相继通过官网公布了21个地区的大米镉含量抽查不合格名单,其中广州、深圳等11个地区的市抽查了“镉米”。

这是广东食安办公室本月内公布的第二份“镉米”关联公司名单。 只是,这个时候距离今年年初媒体曝光“镉米”流入广东省已经过去了一个季度。 在过去的三个月里,由于只公布了检测结果,被相关公司“保密”,广东当地相关监管部门受到了不少人的质疑。

《每日经济信息》记者在采访中获悉,被广泛质疑的不仅仅是监管部门新闻发布的流程,还有许多受访的粮食行业专家将矛头指向了粮食质量安全监管体系的不健全。 在“镉米”出现之前,粮食收购部门对大米的检测仅限于水分、杂质,没有检测出镉等重金属含量。

迟来的“镉米”名单

根据广东食安瓣最新公布的该省21个地区大米镉含量提取数据,广州、深圳、珠海、汕头、佛山、梅州、中山、清远、江门、肇庆、东莞11市提取检验的2566批不合格。 其中广州73个,清远19个批次不及格,排名前2。

从上述“镉米”产地来看,来自湖南、广东、广西、江西等地的多家企业,具体涉及的公司有中央储备粮库湘潭直属仓库授权湘潭市板塘粮仓、湖南省攸县大同桥大板米厂、广东市番禺区粮食储备有限企业。

《每日经济信息》记者了解到,在这些不合格公司名单中,镉超标最严重的是清远市清城区石角粮食管理粮食加工厂生产的连州油粘米,基准值约超过6倍,每公斤镉含量达到1.12毫克。 )

5月18日,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首次公布了“镉米”的相关厂家和产地; 5月21日深夜,广东食安办公室还公布了省质监局抽查的11批镉超标大米名单和省工商局抽查的20批镉超标大米公司名单。 基于这种情况,湖南省都是“镉米”的主要来源地。

虽然相关公司的名单不断暴露在阳光下,但在过去的三个多月中,其过程可以说是一波三折。 今年2月底,首次明确了“镉米”的事情。 据一家媒体报道,2009年,深粮集团从湖南购买了上万吨大米,经深圳质量监督部门质量标准检验,该批大米质量不合格,重金属含量超标。

上述文章刊登后,当时广东省市相关部门也表示将深入调查,查获相关公司,抽检,但由于多人开始造谣,此事逐渐陷入沉默。

之后不久,广东食安办公室通报称,深圳食安办公室与“镉米”事件进行了比较,成立了联合调查小组。 根据深粮集团和湖南省有关方面提供的文件,2009年深粮集团从湖南购买的大米中共检出重金属镉超标问题大米13584吨。 深粮集团在与湖南相关供应商协商后,截至年4月,湖南经销商已通过陆路方法将所有不合格粮食全部运走,深粮集团也收到不合格大米供应商应退还的货款和费用共计2551万元。 退货的问题米的一部分由湖南经销商销售到广东省的部分地区,用于饲料用粮食。

“广东11地市现“镉大米”凸显粮食安全监管漏洞”

截至5月16日,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的一季度饮食环节食品检测结果显示,大米及大米产品合格率为44.4%,抽查不合格的8批大米及大米产品镉含量均超标。 “镉米”的事情再次升温。

外界发出非常微妙的言论是,上述广州方面5月16日发表的结果,没有提及特定餐饮公司的镉超标不合格。 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负责人说:“只公布数据,不公布具体名单。”

备受瞩目的“镉米”新闻到此结束,马上引起了很多疑问。 来自广州海珠区的客户张先生当时对《每日经济信息》记者开玩笑说,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即使告诉我大米是‘有毒’,不告诉我吃什么米会‘中毒’,这是在玩猜谜游戏吗?”

进入市场需要自检报告书/

在这场激烈的舆论风暴中,许多受访者以粮食行业的专家为对象,将矛头指向粮食质量安全管理体系中存在的脆弱性。

湖南省农业厅一位从事粮食生产技术的研究员告诉《每日经济信息》记者,目前上市粮食收购多样化,主要包括粮食局和粮食加工公司两大类,有些小公司收购时随意,不符合国家规定。 但是,批准大米上市需要尊重国家相关标准。

一位食品批发的资深行业人士表示,批发商(包括厂家)从省外购买大米时,必须要求厂家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工业生产许可证以及逐批检验合格报告。 “从表面上看,只要厂家提供上述材料,采购的大米应该没有问题,但有时候厂家提供的各种手续都很齐全,其中最重要的检测报告很可能不是真实的。 ”

根据gb2715-2005《粮食卫生标准》,污染物限量指标栏规定稻谷(含大米)、豆类镉含量0.2毫克/公斤以下、麦类)小麦粉)、玉米及其他不超过0.1毫克/公斤。

上述研究员表示,作为有色金属的故乡,湖南产的大米重金属不可避免地超标。 卫生部对粮食质量有明确的规定,但很少有厂家按照这个人系自主检测大米中含镉重金属的含量。 “现在,广东省工商部门要求经销商出具大米的镉检测报告,经销商正在寻找制造商。 很多制造商以前根本没做过,很快就拿不下来。 另外,制造商也不按批次自行检查大米,所以没有镉检查的报告。 ”

“广东11地市现“镉大米”凸显粮食安全监管漏洞”

记者了解到,国家粮食局标准质量中心去年3月下发文件,批准国家粮食局挂牌的32个国家粮食质量监测中心分别有铅、镉、汞、无机砷、黄曲霉毒素b1、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 don )、玉米赤霉烯酮等

同年11月9日,国家粮食局标准质量中心确定并规定了粮食质量国家标准。 《关于落实粮油质量国家标准有关问题的规定》指出,所有粮油收购网店都要在醒目位置公示粮油收购的质量标准、收购价格和价格规定,并配备符合规定的检验仪器和设备 另一方面,在粮食收购中,根据水分含量、杂质含量、不完全粒含量、活霉菌粒含量、整精米含量、谷物外糙米含量、黄粒米含量、相互混合率等规定进行增减。

“广东11地市现“镉大米”凸显粮食安全监管漏洞”

从这些资料可以看出,卫生部明确限定了大米中的镉含量,但在实际操作中,镉等重金属元素并没有成为衡量大米质量优劣的有力杠杆。 换言之,重金属超标是老生常谈,但从未引起粮食监管部门的重视。

一位在湖南省粮食集团某子企业担任多年“一把手”的老手证实,以前粮食收购部门对大米的检测仅限于水分、杂质,没有检测过镉等重金属含量。 “很多大米都有这样的问题,但是重金属超标了。 但是,没有厂家主动检查。 ”

他还告诉记者,粮食部门和收购公司从农户那里收购粮食后,将加工的大米销售到各地区。 在过去的工艺中,这些厂家检查大米的水分、杂质等常规指标,一些厂家检查脂肪酸、鲜霉菌粒等,但很少有厂家检查重金属是否超标。 大米明确销往具体地区后,经销商将大米送往检测相关质量监督部门,或应质量监督部门的要求提交此前自检的检测报告。

“广东11地市现“镉大米”凸显粮食安全监管漏洞”

记者表示,美国和美国产品的经营者在提供合格说明时,有两条途径。 一是向厂家要求自检报告,提交给质量监督部门。 二是自行检查,经营者可以向属地工商局提出大米检查要求,委托工商部门向专业检查机关检查。

前面有经验的人说,国家卫生部门对粮食卫生标准有确定的要求,但是以前的相关部门在粮食市场上市前在管理关口的把关不严,大部分厂家选择提交自检报告,在广东、福建等重要地区也要征得当地质监局的同意

“但是,最近情况不同。 在“镉米”事件后,粮食局已经召开了几次会议,但最近确定每批要求检查粮食,1000公斤以下的批次也要接受检查,以前没有检测指标中含有镉。 ’那个人这样说。

但是,上述调查人员预计,“要求出具大米镉检测报告”的政策和临时性的,“镉米”的风波过去后,镉检测很可能不会成为大米检测的硬性指标。

多头监管导致的责任缺失

在媒体的追究和公众的质疑下,5月18日,广东当地监管部门终于改变了“只公布数据,不公布具体名单”的决定。

事实上,在“镉米”骚动的新闻发布会上,广东相关部门不仅对实际情况的披露犹豫不决,就连“镉米”的来源湖南省,当地监管部门也陷入混乱。

地方政府在新闻公开方面显得果断背后,或者另有隐情。 据某媒体报道,一个首要原因是,他们不容易“开刀”一些大型国企。

整理了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的“镉米”关联公司名单后,发现不少具有国有企业背景的公司。 以广州为例,曝光的3家广东黄金米业有限企业、广州市番禺区粮食储备有限企业、广州番禺粮食储备有限企业米业分企业均为国有企业。

在今年年初的报道中,业内人士称湘潭库被返还了180吨大米,而这180吨大米最终被拉到佛山三眼桥粮食批发市场,销售给米粉工厂作为生产原料。 归还给深粮集团的大米180吨最终在广东市场出售,剩下的一千多吨经领导人协商未归还。

涉粮仓库集体证明,湖南相关领导确实到深圳协调解决了问题大米,但最终的解决结果是降价销售而不是退货。 “最终双方各让一步,粮库也降低了一些价格。 ”

广州市政府信息办公室文件显示,今年2月广州市食安办公室公布问题美国公司名单后,广州市质量监督部门责令相关公司停止生产和销售,召回已经销售的问题大米。

许多业内人士指出,将原因归咎于乏力的监管体系,在跟踪解决、追究责任等方面缺乏权责,因此,即使政府处罚相关公司,部分公司仍将进行“地下生产”,市场上仍出现问题米。

公开资料显示,年3月,新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成立,班底为与食品安全相关的三个监督管理部门、质检总局、原管理生产环节的工商总局、原管理流通环节的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原管理餐饮费。 至此,新的国家食药局逐一贯通了这三个环节。

作为粮食准入环节的质量管理涉及卫生、工商、质量监督、安监等部门,即所谓“九龙治水、群龙无首”。 由于这些部门职权分工模糊,监管不严,造成了大规模粮食质量流失。

仲恺农业工程学院餐饮服务中心主任谢建锋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在食药监局现场检查前,没有任何单位,包括政府监管部门在内,向相关米粉和厂家通报或推动报道,完全不知情地予以录用。

随着问题大米受到广泛关注,有关部门开始重视粮食质量监测环节。 5月24日,广东召开加强粮食质量安全监管专题实务会议,提出对照制定监管措施,从粮食市场准入、监督检查、规范登记簿、新闻发布、跟踪解决、责任追究等方面着手,各级监管部门继续加强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加强吸引力和检查力度

标题:“广东11地市现“镉大米”凸显粮食安全监管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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